近日,廣東省江門市報道了鶴山沙坪一樓盤中介收取客戶6萬元“服務費”的新聞,這是近年來樓盤銷售過程中出現的亂象之一。針對樓市銷售上的不規範操作,近日,江門市住建局公示了《新建商品房銷售現場信息公示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範樓市銷售行爲。

近年來,不少開發商將一手商品房委託給不同中介進行銷售。對於中介公司銷售一手樓盤還要向顧客收取服務費的做法,很多市民感到不可思議。

趙先生說:“這等於是硬性加價6萬元,是有些不合理。如果那6萬元是計入總樓價裏面的,還算合理。”

陳先生說:“不合理,並非買二手樓,爲何要給這麼高的中介費?因爲一手樓地產中介進駐的時候,開發商已經跟中介談好了返利的點數,額外向顧客收6萬元當然不合理。”

對此,鶴山物價部門表示,按公示的樓價來交易,裏面不需要交其它費用。而事實上,記者今天採訪市內一些房地產中介,也明確了中介銷售一手樓,是不會向顧客收取中介費或服務費的。

中介代理楊東卉說:“我們不會向客戶收取,直接是由開發商收到後,再返佣金給我們中介。有些是要交電商服務費的,也是由開發商說,交多少就享受多少優惠。”

除了銷售中介服務費之外,有市民還反映,近來不少銷售人員不斷以渲染樓價馬上要漲的方式來促銷。

市民陳先生說:“一般都說,不買就沒了,很多買家等着買。很容易令消費者盲目消費。”

銷售人員最常見的手法,包括拿地王、城市發展規劃等來渲染樓價要漲,很多受訪市民對此表示反感。針對樓市銷售的一系列不規範操作,江門市住建局公示的《新建商品房銷售現場信息公示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銷售人員不得渲染房價上漲預期。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銷售人員不得欺騙或誤導購房者等。在價格公示方面,《辦法》要求公示商品房價格備案證明文件、商品房銷售價目表等信息。《辦法》還明確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公示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

(原題:《江門出臺新政規範樓市銷售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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