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莆田9月3日訊(通訊員林劍宏林黎欽)近期,莆田秀嶼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趙某某、錢某某姑侄倆犯虛假訴訟罪一案,秀嶼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被告人錢某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據悉,趙某某因生意失敗,導致債臺高築,被債權人起訴至法院。後法院依法進入執行程序,欲將其名下的一棟寫字樓拍賣,將所得拍賣款分配給債權人。

眼見房產將被拍賣,爲了少還債務,趙某某想到侄女錢某某曾於2014年向自己轉賬140萬元,便於2016年10月夥同錢某某一起僞造了一張虛假的借條,虛構了趙某某向錢某某借款140萬元的債務。後由錢某某憑此借條和銀行轉賬記錄前往秀嶼區人民法院起訴,騙取了秀嶼區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

秀嶼區檢察院經過多方調查取證,審查發現錢某某並沒有借款140萬元給趙某某的經濟能力。在鐵證面前,錢某某承認了其與趙某某聯手虛假訴訟的事實。秀嶼區檢察院遂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並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法院依法撤銷了原調解書,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將趙某某、錢某某以涉嫌虛假訴訟罪移送審查起訴,秀嶼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向秀嶼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近期,秀嶼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被告人錢某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責任編輯 林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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