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軍人的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領取,符合條件的已婚軍官、士官或文職人員,應主動遞交相關申請資料進行申領,團級以單位政治工作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審覈,通常在每年1月、7月進行集中審覈及覈查。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審批表表格一式3份,遞交至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審批。

作者|軍路君 軍事知音

從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已婚現役軍官、士官和文職人員,每月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1000元。這對於士官來說,是一件重大利好的事情。

相比舊政策而言,調整後的軍隊人員夫妻生活補助費發放,不再對士官設軍種、艱苦地區的限制,只要已婚士官與配偶戶籍不在同一地級以上城市,且實際不在一起生活的,就可以領取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

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的領取,是需要自己遞交申請,逐級上報至具有審批權限的師(旅)級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審批後每月隨工資發放。申領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的已婚現役軍官、士官和文職人員需要準備好以下資料:

1、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審批表,一式3份;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3、戶口本;4、結婚證;5、女方常住地證明。

以上資料準備齊全後,逐級上交至師(旅)級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審批表有制式表格,往期軍路文章中有特別說明《聽說軍人分居費到賬了,我們剛領到表……》,可以參照。

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審批表表格一式3份,遞交至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審批;審批後,審批表由審批單位及所在單位政治部門、財務部門分別留存備案。

軍人的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領取,符合條件的已婚軍官、士官或文職人員,應主動遞交相關申請資料進行申領,團級以單位政治工作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審覈,通常在每年1月、7月進行集中審覈及覈查。

對符合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條件的,以夫妻生活補助費審批表上“審批單位意見”中明確的享受夫妻生活補助費的起算時間計發;對不再符合享受條件的,也將在不符合領取條件的下月取消待遇,不再發放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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