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軍事知音

2011年11月1日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服役不滿12年的士官,按照自主就業的方式予以安置。退役時,除了在部隊可以領取一次性退役金外,退役士兵回地方後,同樣由退役軍人安置部門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並享受免費培訓、就業創業等優惠政策。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由各省級行政單位規定,也就是由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根據本地實際,明確規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間。

不少退役士兵想了解當地具體發放數額,但由於各地標準不同,且部分地區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爲計算參照依據,由此每年也是浮動的,故無法直接給出具體標準。

不過,有些省份的標準是可以直接給出數額標準的。如安徽省規範的退役士兵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按照不低於部隊一次性退役金標準的1:1比例發放。

當前部隊現行的一次性退役金標準爲每服役一年補助4500元,榮立三、二、一等功/榮譽稱號的,按照不低於5%、10%、15%的比例增發。

故安徽省退役士兵回地方後領取的一次性經濟補助數額很明確,部隊領取多少一次性退役金,回地方後就能領取多少,這是基準線標準,補助不會低於部隊標準,經濟發達地區,可以適情增發。

綜合各省級行政單位規範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標準政策規定,軍事知音聯合軍路特別整理製圖,以供退役的戰友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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