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廳官退休1年後被查 繼任者之前已落馬

5月31日,據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李國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李國文1955年2月出生,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仕途一直未離開天津。1976年1月起,在天津市西郊區任職,歷任教育局幹部,師範學院團委書記,區政府人事科幹部,區委組織部副部長,楊柳青鎮黨委書記兼人大主席。1995年9月,被選爲副區長。

1997年12月,李國文首次離開西青區,調任津南區委副書記,次年兼任政法委書記。2002年12月,李國文同時在政協任職,任區政協主席,晉升正廳級。 

2006年6月,李國文升任津南區委書記,主政津南近九年時間。2014年12月,津南區委書記由呂福春擔任。2015年1月李國文轉任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委員,2018年1月因換屆不再提名,2018年3月退休。

李國文落馬時已退休1年有餘。 

出生於1963年的呂福春,39歲成爲正局級領導幹部,44歲成爲副市長考察對象。

2016年1月,呂福春在津南區委書記任上被查,2016年9月被雙開。通報指出,呂福春搞迷信活動,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標、項目驗收、辦理貸款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索要、收受財物。  

此前一位向呂福春行賄的天津地產商人,因犯單位行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案件披露了呂福春的受賄經過:100萬買下186萬的別墅。 

此外,2018年2月,《安徽水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公司、程騰單位行賄一審刑事判決書》公佈,披露了該公司爲獲得天津濱海新區塘沽海洋高新區海星廣場工程,曾分三次向呂福春情人王某行賄人民幣共計260萬元。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劉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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