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信托诉哈爱达案进展: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哈爱达偿还8.3亿元债务本息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 陈玉静    实习编辑 易启江    

图片来源:摄图网

1月21日,爱建集团(600643.SH)发布子公司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爱建信托2017年11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一中院”)提起三项诉讼,即要求被告哈尔滨爱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爱达”)及其相关方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8.617587 亿元一事,目前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显示,双方确认,哈爱达合计欠付原告爱建信托债务本息合计约8.3亿元。

减免部分利息 调解后哈爱达合计偿还8.3亿元债务本息

历经一年有余,爱建信托诉哈爱达的陈年旧案终于有了结果。就双方调解的情况来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对比之前的诉讼请求,调解协议减免了部分利息。

具体来看,在诉讼案件一中,爱建信托请求哈爱达偿还债务本金2.5亿元,利息1.4548亿元;调解书显示,双方确认被告哈爱达合计欠付原告爱建信托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4.3亿元,并分批支付,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在诉讼案件二、三中,爱建信托分别请求哈爱达偿还债务本金2.5亿元、1.5亿元,利息4554.79万元、2073.08万元。对应的调解书显示,双方确认,被告哈爱达欠付原告爱建信托债务本金2.5亿元及利息、债务本金1.5亿元及利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诉讼案件二、三中,均先以房产抵债,如未按期交付相关房产,爱建信托将不再接受房抵债,哈爱达须向爱建信托支付相应本金及违约金。

就此计算,相比此前8.62亿元的诉讼请求,经此调解后,哈爱达所要偿还的债务本息合计8.3亿元,有所减少。

对于此事的影响,爱建集团表示,三项诉讼案件,均由爱建信托作为原信托计划管理人,为维护信托计划持有人的权益,受委托而提起诉讼。调解协议的达成及其执行,将使信托计划所对应的信托资产得到有效落实,保障了该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受益人的权益。在该信托计划中,本公司持有1.69亿元抵债信托资产,调解协议的达成及其执行,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起源于原高管案

该事项源于爱建信托于2006年4月26日设立的“哈尔滨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包含一个集合管理信托计划和五个单一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按照信托计划合同约定,该信托计划应该对应的信托财产为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爱建新城地下商铺13.0013万平方米。但由于哈爱达未能如约交付信托资产,且该地下商铺有效商业面积不足,权证法律文件不全,该信托计划原定于2009年4月26日到期,后于2009年4月经该信托计划信托受益人同意后延期至2012年4月26日。期间,哈爱达实际控制人涉嫌经济犯罪,致使“哈尔滨信托计划”的兑付面临巨大风险。

2011年6月,上海一中院对爱建信托原经营负责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进行一审判决,涉及爱建信托原总经理马建平等。同期,爱建信托与哈爱达及其实际控制人颜立燕就“哈尔滨信托计划”的所有债务归还于上海市签署了《关于债权债务清理及遗留事项处理整体框架协议书》《协议书》以及《资产抵偿协议》等相关文件,确认哈爱达应付爱建信托19亿元债务。其中以上海新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抵付债权金额人民币11.6亿元,另哈爱达应偿付债务人民币7.4亿元,并以相应房产做抵押担保,颜立燕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该等7.4亿元,尚余6.5亿元债务,部分办理抵押手续,部分以房产抵债(并办理预售手续)。该6.5亿元中,本公司作为“哈尔滨信托计划”持有人之一,通过信托财产分配持有作价1.69亿元的相应房产。

此后哈爱达仅完成抵债房产的预售登记工作,抵押部分的债务未予清偿,虽经爱建信托多次督促,但迟迟未依法据约向爱建信托交付抵债房屋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因此,爱建信托作为原“哈尔滨信托计划”的信托管理人,受托就哈爱达及颜立燕尚未归还的6.5亿元债务及其利息,依据不同标的物,分三案分别向上海一中院提起诉讼,追索相关信托资产,维护信托计划持有人的权益。

(本文来自于每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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