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養我小我養你老。”其實很多的時候都是這個樣子,當父母含辛茹苦把你養大,雖然沒有讓你錦衣玉食,但同樣也沒讓你流落街頭。等到父母年邁時,兒女孝順或許就是當父母最大的心願吧,但是淮北市烈山區的孫大娘卻哭訴到自己的女兒太不孝順了。

  走進孫大娘的家裏,首先映入眼簾的是簡陋的廚房,孫大娘和老伴兒今年已經71歲了,兩人都已患病多年,病痛纏身。孫大娘患有糖尿病已經20多年了,多年的糖尿病導致孫大娘患有糖尿病併發症,雙目幾乎已經失明,孫大娘還經常腰疼腿疼,基本上已經喪失了生活能力。而孫大娘的老伴兒患有腦血栓,腦溢血,經過搶救,雖然沒有癱瘓在牀,但是也造成老人行動不便的後遺症。孫大娘哭訴道:自己這些年都苦了老伴兒,如果不是老伴兒照顧她給她做飯,恐怕她早已不在世上。

  孫大娘告訴我們,他們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大女兒今年已經44歲,最小的兒子今年也已經38歲,這些年兩個兒子都對他們還算不錯,就是家裏太窮沒有錢。而說到大女兒的時候,兩位老人都特別傷心,說女兒自從26歲離家之後,就再也沒有回過家,更沒有和兩位老人有過隻言片語。大女兒離家後就在外面認識了一個男人結了婚。婆家就在離他們村子5,6公里的地方,可是即使這麼近的距離,大女兒始終沒有在家露過面,這樣的日子一過就19年,不要說是逢年過節,哪怕是過來看看他們老兩口兒都沒有。

  按說這女兒都是父母的貼心小棉襖,可爲什麼孫大娘的女兒一走這麼多年從來沒有回來過,據孫大娘說:就是沒有叫她上學,就只有這一點。現在家裏窮,30年前的時候家裏就更窮了。小芬作爲老大就沒有讓她上學,而是留在家中照顧兩個年幼的弟弟。那時候孫大娘和她的老伴兒都在生產隊幹活,沒有人照顧孩子,而當時每年都要發大水,孫大娘害怕年幼的孩子被水沖走,就只能讓小芬留在家中照看弟弟,沒有讓她上學,而是讓兩個弟弟上了學。就只有這一點,小芬卻一直記在了心頭。

  孫大娘的兩個兒子均在外地打工都不在家。孫大娘和老伴兒和小兒子,兒媳住在一起,據小兒媳說她嫁入他們家也沒幾年並不瞭解大姐和公公婆婆之間的恩怨,她只知道家裏經濟狀況很差,欠了一屁股債。至於大姐偶爾見過一次,對他們也還可以,對孩子挺好的。

  因爲大女兒多年沒有履行過贍養義務,幾年前無奈的老兩口決定把大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大女兒履行贍養義務。經法院判定小芬每月支付給老兩口200元贍養費,每六月支付一次。但讓他們傷心的事,女兒從來沒有執行過這個判決,一分錢也沒給過他們。

  小芬和父母不聯繫和兩個弟弟也很少走動。彼此連手機號都沒有。經過多方聯繫。我們來到了小芬的婆婆家裏,屋子裏面似乎有人,但沒有人開門。於是我們又多方打聽到了小芬老公的手機號碼,手機打通後,確認對方身份說明我們的來意時,對方就掛斷了電話。

  雖然經過多方查找,但是我們並沒有聯繫到小芬本人,孫大娘哭訴到:不管怎樣,你都得問問你的爹孃啊。懷胎八個月把你養到那麼大,你把你爹孃扔了?就不問了嗎?

  真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可是小編想說的是人心都是肉長的。即使父母做過太多的錯事,但是爲人子女仍有贍養的義務,如果真的不願意面對老兩口,哪怕每月給點兒錢也是可以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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