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手册★

“虚荣自尊”要分清

“是非对错”不能忘

“逞强冲动”是魔鬼

“学法守法”做标兵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近日,我院“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走进咸丰县第一高级中学,为一千余名刚升入高中的高一新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咸丰县第一高级中学

高中生,大多是即将年满或已经年满16周岁,16周岁在刑法层面是一个重要的节点。长期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一线工作的未检检察官根据多年工作经验,结合高中生的行为特点和法律背景,选择了这一阶段高中生最容易发生的犯罪案件——聚众斗殴,讲给同学们听。

      法治课堂上,检察官运用通俗语言为同学们解释了什么是“聚众斗殴”,“持械斗殴”又是什么。

      并深入剖析了青少年犯罪心理滋生的多种原因,还就如何远离聚众斗殴,远离违法犯罪提供了理性解决方法。

      通过这次法治教育课,提升了广大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帮助他们厘清认识误区,远离不良诱惑,为构建文明和谐健康的法治校园奠定了基础。

什么是

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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