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撲廢水未處理直接排放 作坊經營者被追責粉撲廢水未處理直接排放 作坊經營者被追責粉撲廢水未處理直接排放 作坊經營者被追責粉撲廢水未處理直接排放 作坊經營者被追責

如今,環保執法的力度越來越大,污染環境情節嚴重的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最近,膠州劉某某父子倆因爲作坊違規排放涉嫌污染環境罪,不但面臨數十萬元的罰款,還被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8年3月份,膠州市環保局接到羣衆舉報稱,在三里河街道辦事處轄區一村莊有一處作坊,經常往外排廢水。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這處作坊由劉某某父子倆經營,污染是由於未經環保審批,私自上粉撲項目排放未經處理的酸性廢水所致。

由於劉某某兩人的行爲造成的生態環境污染,環保部門依法對其做出行政罰款40萬元的處罰,並要求其對環境予以修復。同時,由於其兩人行爲觸犯了刑法,涉嫌污染環境罪,環保部門將案件移交到了公安、檢察機關。檢察機關認爲除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要求劉某某二人修復被污染的環境,於是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018年12月26日,膠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當事人及家屬表示將拆除原車間所有設備、設施,清除殘存原料,在地勢低窪處進行加鹼中和,運進新鮮土壤改良、栽植楊樹等綠化植物。

從2015年公益訴訟試點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540餘件,提起公益訴訟40餘件,法院審結19件,避免國有財產損失80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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