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自家孩子也喫,就不違法了?)

明知不能在包子裏添加含鋁泡打粉,蘇州虎丘的老陳父子卻毫不在意,依然添加,老陳甚至還給家裏的孫女喫這樣的包子。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近日,蘇州市虎丘區檢察院依法對這起案件提起公訴。作爲蘇州市首例在包子中違法添加含鋁泡打粉的案件,該院還對老陳父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5年下半年,老陳父子在虎丘區何山路一疏導點經營安慶大包早點鋪。爲了讓包子賣相更好,喫起來口感更蓬鬆柔軟,他們將含鋁泡打粉添加到所售的包子、饅頭中。

2014年5月,國家衛計委就發佈標準,嚴禁在饅頭、發糕等面製品中添加含鋁食品添加劑,老陳父子對此卻壓根不在意。2016年9月1日,蘇州市虎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有關食品禁止添加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泡打粉的兩大主要配料)告知書》,明令告知轄區早點鋪,不得在小麥粉及其製品中使用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

老陳兒子在告知書上籤了字,回頭特地轉告了父親老陳,可就是這樣一份禁鋁令還是沒有引起父子二人的重視。“大家做生意都這樣,我們也就覺得沒什麼事,我家小孫女也都是喫自家的包子饅頭。”案發後,老陳也是一臉無辜。老陳說,目前市面上有含鋁泡打粉和不含鋁泡打粉兩種,含鋁泡打粉價格低廉,是很多面點商家的首選。

2017年6月,公安機關、市場監督局執法人員進行抽檢,發現老陳父子的早餐店裏仍然在使用含鋁的泡打粉,並於當天在該店查獲了添加鋁泡打粉的包子384個。經鑑定,送檢包子中鋁的殘留量爲412mg/kg,可以認定“含有嚴重超出標準量的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情形。

據悉,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曾對鋁的攝入量做過健康指導,普通人對鋁的耐受攝入量(PTWI)定爲每週每公斤體重2毫克,即體重爲50公斤的成年人,每週對鋁的耐受攝入量爲100毫克。攝入量過高,易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食源性病患,危害人體健康。

含鋁包子、饅頭銷售給廣大不特定的消費者,損害了他們的生命健康權,爲維護羣衆舌尖上的安全,虎丘檢察院在指控老陳父子二人刑事犯罪的同時,請求法院判令其在市級公開媒體上向社會公衆賠禮道歉,並支付包子銷售價款的十倍賠償金。

李琮 本文來源:現代快報 責任編輯:李琮_B11284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