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中旬,*ST飛馬曾發佈關於提前兌付“16飛馬債”本息的議案,稱因*ST飛馬出現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逾期債務訴訟、控股股東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重大事項,可能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16飛馬債”的償債能力產生較大不利影響,爲維護債券投資者合法權益,發行人和擔保人被要求提前兌付“16飛馬債”本息。6月3日上午,*ST飛馬(002210,SZ)發佈了《關於2016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2019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答覆公告》(以下簡稱答覆公告),稱因公司涉及多起訴訟等不利因素,或影響提前償還5億債券本息的能力。

因涉及多起訴訟且部分賬戶被凍結 *ST飛馬5億債券或難提前兌付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6月3日上午,*ST飛馬(002210,SZ)發佈了《關於2016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2019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答覆公告》(以下簡稱答覆公告),稱因公司涉及多起訴訟等不利因素,或影響提前償還5億債券本息的能力。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ST飛馬近月來危機不斷,不僅涉及多起訴訟,部分銀行賬戶、股權資產也遭到凍結,2018年年報還收到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今年5月,*ST飛馬接連收到深交所年報問詢函、深圳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5億債券本息或難提前兌付

公開資料顯示,*ST飛馬主營業務爲供應鏈管理服務,包括綜合供應鏈服務、煤炭供應鏈服務、塑化供應鏈服務和有色金屬供應鏈服務。

根據答覆公告,*ST飛馬於2016年7月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16飛馬債”,發行規模5億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爲6.00%,這也意味着今年7月該債券即將到期。深圳市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爲該債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債券受託管理人。

5月中旬,*ST飛馬曾發佈關於提前兌付“16飛馬債”本息的議案,稱因*ST飛馬出現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逾期債務訴訟、控股股東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重大事項,可能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16飛馬債”的償債能力產生較大不利影響,爲維護債券投資者合法權益,發行人和擔保人被要求提前兌付“16飛馬債”本息。

*ST飛馬在答覆公告中表示,受內外部經濟環境變化等因素綜合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承壓以及流動性出現緊張;同時,公司涉及多宗訴訟或仲裁案件以及部分銀行賬戶、股權資產被凍結等,相關事項對償債能力產生一定不利影響。鑑於相關事項綜合影響並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公司難以滿足持有人要求。

*ST飛馬錶示,公司正與有關方進行溝通協商,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將盡力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延遲迴復深交所問詢函

實際上,近幾個月來*ST飛馬“雷聲”不斷。

4月29日,*ST飛馬發佈2018年年報,業績出現大幅變動: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410.49億元,同比下降33.1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22.08億元,而這一數據2017年還爲盈利3.06億元。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ST飛馬2018年度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隨後,*ST飛馬又發佈了《關於被立案調查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正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

此外,*ST飛馬還披露了訴訟情況,截至4月30日,*ST飛馬涉及訴訟約41起,公司及子公司被凍結的銀行賬戶累計爲21戶,被凍結資金約佔公司2018年經審計淨資產的2.69%。

這一波“雷”還沒有結束,今年5月,*ST飛馬接連收到深交所下發的年報問詢函以及深圳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其中深交所對公司財務和經營等多方面進行問詢,包括*ST飛馬預付款金額佔淨資產的440.12%、2018年流動負債超出流動資產1.48億元等。

深圳證監局則表示,*ST飛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決定對*ST飛馬採取責令改正與責令公開說明的行政監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ST飛馬公告稱延期回覆深交所年報問詢函,但至今未有消息。6月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次撥打*ST飛馬公開電話,卻始終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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