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中興和華爲的各種問題就已經很讓人頭疼了,結果這幾天有人跳出來說兩年前因爲就少了聯想一票,所以3GPP的最終決議裏華爲主導的Polar碼沒有入選5G通信編碼的數據編碼標準。

這是在逗我玩呢。2016年沒人提這回事,偏偏在這個敏感的時間點故意捅出來。聯想肯定也是一臉懵逼,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怎麼我一個賣電腦的,就成爲了決定5G歷史拐點的人呢?

聯想到底做了什麼?

縮小搜索範圍,從與該“投票”相關的幾場3GPP會議裏尋找線索。2016年裏,涉及到5G通信編碼選擇的幾場會議時間跨度從5月到11月共有四場,分別是在南京舉辦的3GPPRAN1第85次會議、在瑞典哥德堡舉辦的3GPPRAN1第86次會議、在葡萄牙里斯本舉辦的3GPPRAN1第86次二次會、以及美國內華達州利諾舉辦的3GPPRAN1第87次會議。

3GPP的RAN1究竟是幹什麼呢的?3GPP官方網站的解釋是:“RAN WG1(無線通信網絡1層工作組)主要負責制定無線接口的物理層規格,同時覆蓋FDD和TDD兩種不同的無線工作模式。”細分下來它主要有六個不同的任務,其中有一條提到“信道編碼和錯誤檢測”,便是這次事件的核心爭論點所在。

在3GPP RAN1工作組裏的都是些什麼人?先明確,3GPP制定標準的流程是一個提交——討論——通過的流程,會議採用羅馬論壇式的技術辯論,每個成員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技術貢獻文檔供大會討論,來自全球各個不同組織的公司或機構如果要參與一個議題,幾乎都需要提交包含自己在議題上進行有關論證的文檔,然後拿到會議上來進行討論,單純的投票站隊並不多見。

這也是爲什麼每一次3GPP RAN1都會產生大量文件,不過涉及最終決定只是極少一部分,因爲文字量實在太大,光是四次會議的會議紀要總量就逼近30萬字,接下來筆者主要會截取官方會議紀要裏的相關片段來查證聯想究竟做了什麼。

一頁還原三十萬字事件經過

2016年5月23~27日,3GPPRAN1第85次會議:

諾基亞和ASB提出LDPC和Polar碼可以滿足高碼率和高吞吐量場合需求;
三星、諾基亞、高通、Intel、中興提出LDPC在數據吞吐、延時以及解碼計算複雜程度上都比LTE turbo碼要優秀;
華爲、海思、InterDigital、聯發科、高通提出Polar碼和TBCC碼可作爲mMTC或URLLC場景下的短碼方案,不過仍需討論短碼長度範圍,評估解碼複雜程度和延時方面的表現。

在第85次會議上,各家只有非常少一部分的提交得到了初步的討論,此時還屬於一片混沌,沒有形成兩派人爭論的現象。

2016年8月22~26日,3GPPRAN1第86次會議:

以高通爲首的24個成員提出選用LDPC作爲eMBB場景下的數據信道編碼,以發揮其在高速率和大數據塊傳輸時的性能優勢;
以華爲海思牽頭的9個成員提出選用Polar碼作爲5G NR的信道編碼方式;
以LG、愛立信爲代表的6個成員提出在eMBB、mMTC和URLLC的低吞吐量場景下應使用LTE turbo碼;

第86次會議LDPC、Polar和turbo三足鼎立的形勢已經大體形成,但三方並未就編碼採用的細節達成一致,所以決定在第86次會議二次會上再進行討論。

2016年10月10~14日,3GPPRAN1第86次會議二次會:

以高通爲首的29個成員(包括聯想在內)提出選用LDPC作爲eMBB數據信道的唯一編碼方案;
以華爲海思牽頭的27家成員提出讓Polar碼也作爲eMBB數據信道編碼的一種方案;

此處已經沒有Turbo碼什麼事了,原有支持者基本上都最終加入了Polar或LDPC的支持陣營裏。因爲雙方持有存在衝突的意見(高通想要LDPC獨佔eMBB,華爲的Polar不想被擠出去),所以會議多進行了一次表決,詢問各方意見認爲需要幾種編碼:

聯想在此處支持了LDPC獨佔eMBB數據信道的選擇,使LDPC獨佔支持陣營數量達到16家;而認爲需要同時使用LDPC和Polar碼的成員共有17個。隨後在三個可選編碼方案裏,對華爲有利的2號備選方案聯想投了棄權票。

最終達成的結論是,至少在eMBB數據信道里,傳輸塊大小大於X值時,採用LDPC;而小於X值的信道不確定,等下一次會議在Polar、LDPC和Turbo中選出一個編碼方案。

2016年11月14~19日,3GPPRAN第87次會議:

華爲帶頭的56個成員(包括聯想在內)提出將Polar碼作爲eMBB上行下行數據信道里小於1024位的數據塊的編碼方式,受到高通等14個成員的反對,最後X值上限改爲255位;
高通等31個成員提出將LDPC作爲eMBB的數據信道的唯一編碼,不過也沒有完全排除Polar碼的參與可能,接受Polar作爲物理層控制信道編碼,若Polar能解決HARQ-IR上的校錯性能問題的話,也考慮接受Polar作爲eMBB 255位以下的短碼。

在控制碼的選用上,絕大多數成員集中選擇支持Polar作爲eMBB上行和下行控制信道的編碼,選擇TBCC的只有高通、AT&T等5個成員。

會議最終達成的決定是,高通主導的LDPC拿下了eMBB的上行下行數據信道,華爲主導的Polar拿下了eMBB的上行下行控制信道。5G NR信道編碼標準的爭奪到此劃上句號。

聯想的站隊左右了最終結果嗎?

現在網上很多人吵吵嚷嚷的槽點是聯想在第86次會議二次會上的站隊,認爲聯想的這一票左右了最終的結果,讓華爲主導的Polar碼錯失eMBB數據信道編碼的地位。

這一回,在喊美帝良心想之前,還是先仔細想想聯想在3GPP裏的地位究竟有多高?

一個3GPP的成員(換個說法,一個公司或運營商)可能有很多個不同組織的身份,比如聯想在3GPP裏有兩個獨立會員身份,一個是聯想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一個是聯想移動通信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二者都通過中國通訊標準協會的組織夥伴(CCSA)關係加入;不過如果是高通或華爲這樣的大戶,它們可能擁有近十個不同的會員身份,而且從屬好幾個不同地區的通信產業聯盟,在3GPP裏的地位也就自然會不和聯想在一個級別上。

而且,3GPP的決議作出也不是純粹的看人頭,更多的是看成員的在聯盟中的權重,人話講就是在世界通信業上的影響力。聯想一直以來主要業務都是在PC領域,直接涉及無線通訊的部分不多,雖說收購了曾經的元老MOTO,但作爲一家通信設備廠商,在全球格局裏的份量並不重,不說別的,單看去年智能手機的出貨量,在國內的榜單裏也已經沒了聯想的身影。

就算是看人頭數,算上聯想在表決過程裏的投給LDPC的那一票,Polar的支持者仍有微弱優勢。

聯想沒有能力也無意左右LDPC和Polar之爭,儘管沒有人知道它這麼做究竟爲何,但作爲一家商業公司,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也是情理之中。但是聯想面對公衆攻訐時的不夠誠懇容易給人落下口實,只強調自己第87次會議上支持了華爲,而忽略在第86次會議二次會上投票LDPC的事實,纔是最讓人感到難以接受的地方。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