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熱的盛夏,赤膊既不文明,也不雅觀,更不能使人感覺更涼快。研究表明,在環境溫度高於皮膚溫度時,赤膊只能增加太陽光的輻射、傳導散熱,而盛夏酷暑,最高氣溫一般都接近或超過37℃,皮膚不但不能散熱,反而會從外界環境中吸收熱量。

因爲一個人的正常體溫是相對恆定的,而這種恆定是依靠神經和體液調節來完成的。在氣溫18~28℃的環境中,約70%的人體體溫散發是通過皮膚輻射、對流和傳導完成的。當氣溫升高到28~30℃時,皮膚水分蒸發(出汗)增加,並隨着氣溫的升高而增多。

當氣溫或環境溫度與人體的皮膚溫度相等時,人體熱量的散發幾乎全部靠出汗來完成。若氣溫高於皮膚溫度,則非但不能通過輻射方式來散熱,反而會從外界環境中吸收熱量。另外,在高溫環境裏赤膊,汗液不斷從毛孔中分泌出來,就使得小的汗珠還沒來得及蒸發便匯成了較大的汗滴,而大汗滴是很容易流淌的,因而大大降低了蒸發散熱的速度,這時皮膚吸收的熱量比散發的熱量還要多,因而人會倍感悶熱。

此外,長時間在強烈的陽光下赤膊,還容易患日光性皮炎。所以說,在炎熱的夏天赤膊,不但不會涼快,反而會讓人感到更加悶熱不適。只有在氣溫低於人體體溫或有風的情況下,赤膊乘涼還是要比穿着上衣乘涼涼快一些。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