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經理劈腿了,跟陪她奮鬥7年的女朋友分手,選擇了剛認識三個月的實習生,整個公司的氣氛變得很不融洽,覺得他是個忘恩負義、喜新厭舊的陳世美,作爲領導人品也不一定能好到哪裏去。

下班看到他前任找過來,看似冷靜的眼神中帶着殺氣:“你跟實習生上過牀?懷孕了?”

“沒有”

“真的?”

“真的沒有。”

老夏用非常堅定的眼神和語氣再強調了一遍,好像在證明,自己做出的決定並非衝動行爲,在理智範圍內。

鬼迷心竅地爲跟她在一起而去傷害另外一個陪他7年的女人,很難讓人不以爲他們已經上過牀並且需要付某種程度上的責任。沒想到,老夏非但沒有和實習生上牀,還這麼堅持,看來是發自內心地愛上她並決定義無反顧地在一起了。

在大多數時候,我們都認爲上牀與否,是檢驗真愛的一項重要標準。現實生活中,大部分人也跟老夏前任觀點一致:沒睡過才純粹,睡過了就會摻雜動物慾在裏面,大概很難談得上是真愛,以至於還抱有一絲可以挽回的僥倖心理吧。

我一直覺得,看到一個人美好一面而愛上去,是人之常情;看到對方粗俗鄙陋甚至邪惡的一面,依然想跟他在一起,那才叫真愛。否則即便相處時間更久,只要沒一起睡過,雙方也很難把自己最真實的一面暴露給彼此,而真實的一面大多沒那麼美好。

我的一個粉絲Maia,跟他男朋友在結婚前進行了兩個月的試婚,但一週以前,他們分手了,哪怕兩人都心存不捨,最後還是毅然決然地結束了這段感情。

從Maia發過來的郵件中,她和我說過這樣一番話:“樂魚,你知道嗎,我本來以爲同居都是甜膩,沒想到幻想的美好碎了一地。”

“在同居之前,我覺得他男友力爆棚,雖然偶爾有點小霸道的樣子但好man啊,輕微的小潔癖在我眼裏都是大大的加分項。可真的和他住在一起後,才覺得他的小霸道其實是大男子主義,很多事包括飲食偏好都要隨他的習慣走;他所謂的小潔癖只是表面功夫,其實他的白襪子腳底全是黑的,而且他在家從不打掃衛生,還總喜歡在我做家務的時候瞎指揮,難道女人天生就應該爲家庭操勞嗎?他就沒有一丁點責任心嗎?”

“更過分的是,跟他住一起這兩個月,我從來沒睡過一次好覺,我每天十一點之前務必入睡,而他玩遊戲到凌晨兩三點,期間全靠咖啡撐着,偶爾早睡一次還驚天動地的打呼聲,根本無法安靜入睡。爲這事兒我們吵過好幾次,他總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狗改不了喫屎。”

終於,Maia受不了提出分手。

其實仔細看來,摧毀他們兩個人的並沒有什麼原則性大事故,都是一點一滴瑣碎小事,不一樣的生活習慣和互不妥協的倔強性子。

如此看來,婚前同居真的是個大冒險,雖和婚姻類似,卻時刻有離開的後路。

扯遠了,我其實想說的是,睡過之後,眼裏那層保持朦朧的面紗一旦揭去,才發現,原來對方說話喜歡帶髒字甚至生殖器名稱;原來對方睡覺還打呼;原來對方脫掉鞋子還有摳腳甚至還放到鼻孔聞聞的習慣,原來......

在這麼多“原來”的狀態下,你還像以前那樣愛他嗎?

上不上牀、睡不睡對方几次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當你看到對方很多你不堪入目的缺點時,依然願意用對方的優點來等量代換,那纔是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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