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網消息 日前,江蘇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鹿港文化)第二大股東陳瀚海因違規減持,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證監局指出,陳瀚海2018年7月4日在未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下,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鹿港文化股份10萬股,違反了其在2018年6月27日做出的在未來6個月內不減持鹿港文化股份的承諾,同時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第六條的規定,決定對陳瀚海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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