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經濟日報重磅文章:“步步退讓”的歷史教訓

內容摘要:20世紀70年代,美國引發了對日本曠日持久的貿易戰,其直接緣由是前者對後者的貿易逆差不斷擴大。日美貿易戰全面爆發於美國遭受經濟危機之後,日本國內金融市場存在較大隱患和產業轉型升級關鍵期。美國需要通過打壓崛起中的競爭對手,防止本國經濟再度陷入低迷,維護核心技術等國家利益。美國對日本貿易戰的主要措施是在鋼鐵、彩電、汽車、電信、半導體等關鍵產業上提高關稅,打壓日本對美出口。儘管時代背景和政治背景不同,我們仍可發現日美貿易戰與中美貿易戰的許多相似之處,因此,我國可在五個方面借鑑日本應對的經驗教訓,一是有理有利有節應對,二是平衡好出口和內需,三是要堅持多元化開放,四是因勢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五是規避金融風險。

我國作爲一個快速崛起的新興大國,與守成大國之間發生經貿摩擦有其必然性。20世紀70年代日本也面臨相似的發展處境。回顧和分析日美貿易戰的背景、主要內容和日方的應對,對我國當下仍有一定借鑑意義。

一、日美貿易戰爆發的背景

(一)日本國內經濟情況

20世紀六七十年代,日本經濟步入高速發展時期。池田內閣於1960年12月提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計劃從1961年開始在十年內使國民收入翻一番,並形成了相應的產業、財政、金融政策等。這一時期,日本勞動力供給充分、政府加大人才培養和教育力度、銀行和財政制度安排壓低了融資利率、城鎮化進程加快、投資帶動消費產生強勁的內需、實施促進產業升級的產業政策、外部環境相對友好,上述一系列因素刺激了經濟高速發展,1967年提前完成國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標。1968年,日本已成爲西方世界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經濟強國。到1973年,日本國民收入比1960年增加了兩倍,形成了一個強大和穩定的中產階層。

(二)美國國內經濟情況

二戰後美國開啓了長達30年的“黃金髮展”階段。房地產在戰後十年間高速增長,帶動了城市化與基礎建設的擴張,1956年全國性的跨洲高速公路計劃啓動,讓各類商品、人才能夠在這個世界最大單一市場內快速流動。製造業方面,運輸需求在20世紀50年代飛速增長,形成了以波音、福特及通用電氣等爲核心的新供應鏈並拉動了採礦、鋼鐵等行業的發展。

經濟繁榮一直持續到20世紀70年代初的石油危機爆發前。當時,美國正面臨着快速成長的汽車與電子零部件進口、企業生產率下降和金本位制度解體等諸多挑戰,在石油斷供的衝擊下,1973年股市開始暴跌,戰後經濟持續發展勢頭後繼無力。以通用等精密機械製造廠商爲例,鋼鐵業越來越高的製造成本使其轉向從國外進口原料,而國內基礎建設又大都已完成,經濟發展引擎熄火使得美國不得不思考產業結構的調整。但此時美國內通貨膨脹率極高,貿易逆差嚴重,股市欲振乏力,企業創新動能不足,經濟陷入困境。這催生了美國希望通過其對外政策及金融系統調整來重振經濟的想法。

(三)日美經貿關係

20世紀60-70年代,日本的經濟增長和美國的經濟衰退造成兩國貿易關係日趨緊張。日本經濟結構轉型使其產業重心逐漸落到技術及知識密集型產業上,其家電、半導體、通信設備、汽車等產品的出口對美國國內製造業形成了強烈衝擊,同時對美貿易順差不斷擴大。如日產黑白電視及彩電在美市場佔有率從1965年的10%及1%分別增長到1970年的28%和16%。1980年日本對美國出口汽車數量上升到192萬輛,在美國進口汽車中的比重達到80%。作爲製造業基礎的鋼鐵產業,兩國也逐漸形成貿易不平衡。1960-1978年,日本鋼鐵產業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9.7%,在發達國家中獨佔鰲頭。在滿足內需的同時出口大規模增加,1960-1980年代的出口比例一直處於30%以上的水平,自1963年起就成爲世界上鋼鐵出口最多的國家。與之相應的是,美國鋼鐵產業受石油危機和國內工人罷工的影響,出口大幅減少,國際競爭力下降,掀起保護主義浪潮。

經貿關係之外,自二戰後日本在國防軍事和政治上長期依附於美國。1952年簽訂《舊金山和約》後,美軍結束了對日本的佔領,但仍保有對琉球的軍事統治。直到1972年,美國纔將琉球羣島的主權移交日本。1960年兩國簽訂《美日安保條約》,進一步強化美日關係,包括美軍駐日等條文。美日同盟關係一方面讓日本在戰後得以專心發展經濟,另一方面也直接導致其喪失在國防安全和國際政治上的獨立性。在軍事和政治上對美國的高度依附,也使得日本在經濟和貿易問題上不得不讓步,對美國的要求作出妥協。

二、美國對日本的打壓與日本的應對

(一)鋼鐵貿易戰(1968-1992)

1968年美國鋼鐵生產廠商指責日本鋼鐵廠商存在傾銷行爲,要求日本自主限制鋼鐵產品對美出口,並簽訂日美鋼鐵產品協定(1968-1974)。1977年,美國進一步制定了外國對美國鋼鐵產品出口的最低限價制度,即《1974年貿易法》的201條款。1983年,美國對薄鋼板、帶形鋼等特殊鋼提高關稅並進行進口數量限制,對此日本主動謀求與美國簽訂日美《特殊鋼貿易協定》,此後5年內日本對特殊鋼實行自願出口限制。1984年,美國通過《鋼鐵進口綜合穩定法》,規定外國鋼鐵產品在美市場佔有率上限,並與日本等國達成自主出口限制協議,約定日本在美國鋼鐵市場上的佔有率限制在5.8%以內。此協議在1992年終止。

(二)彩電貿易戰(1968-1980)

1968年,美國電子工業協會起訴日本11家電視生產企業,要求對日本生產的電視機徵收反傾銷稅,1971年3月生效。在日本政府強烈反對下,1980年美日達成和解,美國放棄徵收反傾銷稅,日本支付一定和解金。1976年,經美國彩電產業保護委員會申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就日本家電廠家在對美貿易中的價格傾銷行動和接受政府補貼等不公平貿易問題開展調查,並向總統提出提高關稅和進口管制措施。1977年,日本主動讓步,與美簽訂維持出口市場秩序的有效期三年的《日美彩電協定》,同意對美彩電出口每年控制在175萬臺以內。實際上,1979年,日對美彩電出口下降到69萬臺,1980年進一步下降到57萬臺。值得注意的是,爲規避美國關稅壁壘和反傾銷,日本彩電生產商選擇了在美國建廠的方式,到1978年,日本廠家在美生產的彩電超過了日本對美彩電出口。

(三)汽車貿易戰(1981-1995)

1980年美國三大汽車公司要求美政府對日本汽車實施進口限制。1981年兩國簽訂了《日美汽車貿易協議》,規定1981年4月至1982年4月期間,日對美汽車出口限制在168萬輛以內。對此,日本採用了赴美投資建廠的應對方式。豐田與通用、馬自達與福特、三菱與克萊斯勒相繼在美國聯合建立裝配廠。但由於日本廠商購買的零部件仍主要來自日本,兩國貿易摩擦逐漸轉向零部件。面對美國汽車零部件市場開放的要求,日本在多次拒絕後最終於1992年布什總統訪日時與美達成《汽車零部件協議》,承諾到1994年購買價值達190億美元的美國國內製造的汽車零部件。此外,美國還提出開放日本國內汽車市場的要求,日本政府多次試圖通過政府補貼、WTO框架方式解決,但均未成功,1995年雙方達成《美日汽車、汽車零部件協議》,日本滿足了美國絕大部分要求。

(四)電信貿易戰(1981-1995)

電信貿易戰的起源是美國要求日本採購美國電信器材、開放日本電信市場。雖然日本最初強烈反對,但1981年和1984年,日本同美國簽署的兩個政府採購器材協定反映了部分妥協。1985年,分類市場談判(MOSS)規定讓美國摩托羅拉移動電話進入日本,但該要求並未在日得到實施,因此,自1989年起,美日開始了長達5年的談判,直至1994年初首腦會談破裂後,美國以恢復301條款威脅日本,兩國於1994年3月達成《日美移動電話協議》,規定從1994年4月起的18個月內,日本在東京和名古屋地區建立159個移動電話中心、增設9900個通話頻道以普及並銷售摩托羅拉電話,開放日本電信市場。

(五)半導體貿易戰(1978-1996)

日本技術升級給美國帶來了威脅。1985年6月,美國啓動301條款,同年9月,美國半導體廠商以日本半導體出口傾銷問題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起訴。1986年美國裁決提高從日本進口的半導體關稅並徵收反傾銷稅。面對美國啓動301條款的威脅,日本妥協接受了《日美半導體貿易協定》,協定的主要內容包括日本半導體廠商應按美國商務部確定的價格銷售;日本應增加對美國半導體進口,使美國和其他國家半導體產品在日本市場上的佔有率從8.5%提高到20%以上;美國停止對日本半導體廠商的傾銷調查。但是在履行協定的過程中,日本採取向第三國增加銷售的策略,以傾銷價搶走美國的國際份額,緩和本國半導體產業出口壓力,此舉使日本遭到美國徵收100%的懲罰性關稅。1991年美日續訂了新的協議,1996年,美國半導體產業重登世界第一寶座。

(六)貿易戰升級

五大產業貿易戰並未削弱日本的競爭力。日本化壓力爲動力,逐步實現產業升級,美日貿易逆差反而持續擴大。美國進一步將貿易失衡的原因歸咎於利率、匯率管制和金融抑制導致日元被低估。1984年,日美髮表《美元日元委員會最終報告書》,日本承諾自主、漸進地推進金融資本市場自由化,消除日元國際化障礙。1985年,美、日、英、法、德五國財長、央行行長在紐約舉行G5會議,簽訂《廣場協議》,宣佈聯合干預匯率市場,其後日元快速大幅升值。然而,日元升值並沒有顯著扭轉美國的貿易逆差。美國進一步認爲其根源是日本國內存在一系列結構性障礙,使得美國產品難以進入日本。爲消除結構性障礙,日美雙方達成三大協議:1989年的《日美結構性障礙問題協議》,要求日本通過改變土地制度、流通制度等改變儲蓄投資不平衡的問題;1993年的《日美綜合經濟協議》,提出日本改革市場準入、內需型經濟體制的要求;1997年的《日美規制緩和協議》,確立了日本放松管制與競爭政策的基本框架。

三、日美貿易戰對我國的啓示

(一)日美貿易戰與中美貿易戰有許多相似之處

兩次貿易戰爆發的直接緣由都是對美貿易順差不斷擴大。美國通過對順差國進行施壓,以阻止本國貿易逆差繼續擴大,導致雙邊貿易摩擦持續升溫,最終貿易戰全面爆發。

兩次貿易戰都爆發於美國遭受經濟危機之後,經濟亟待復甦之際。美國需要通過打壓崛起中的競爭對手,防止本國經濟再度陷入低迷。

兩次貿易戰期間中日都面臨較嚴重的國內經濟結構問題。例如,房價高企,不良債務堆積,金融槓桿率高,存在大量殭屍企業,國內金融市場存在較大隱患;經濟增長主要由投資拉動,而非主要依靠科技創新及生產率水平的提升,需要進一步調整優化經濟結構,推動產業升級和培育新的增長點。

貿易戰爆發前,中日兩國都處於產業轉型升級關鍵時期。兩國產業轉型都直接導致對美高端產品出口增長,威脅美國核心技術等國家利益。美國採取的措施也較爲相似,即把重點放在對少數關鍵產業的關稅限制上。

(二)日美中美貿易戰也有許多不同之處

意識形態與政治制度不同。日本與美國是政治同盟的依附關係,中美存在政治衝突。因此,中美貿易戰不僅僅停留在經濟層面,更延伸到政治與經濟的雙重博弈。

發展階段不同。貿易戰發生時,日本已經邁入發達國家行列,而中國經濟尚未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仍處於發展中國家階段。

面對的國際環境不同。20世紀八十年代,國際上經濟自由化思潮流行,主張實行貿易金融自由化政策。當前,貿易保護主義和孤立主義影響較大。

美領導人風格不同。日美貿易戰期間日本面對的是從里根政府到布什政府,而中國面對的是特朗普政府。相較於傳統美國政府而言,特朗普政府的政策多變性更強,增加了中美貿易戰的不確定性。

美國國內社會結構不同。20世紀七八十年代,美國擁有一個龐大而穩定的中產階層,到今天已經逐漸從紡錘型社會結構轉變爲沙漏型,社會收入差距加大,國內不同羣體矛盾激化。

(三)日美貿易戰對我國的啓示

要有理有利有節應對。由於在軍事和政治上對美國的高度依附,日本在貿易戰應對中步步退讓,特別是簽署《廣場協議》使得日元快速升值,引爆了國內金融風險。中美矛盾涉及面廣、影響深。我方應既看到兩種政治體制的根本性矛盾,又不搞擴大化。反制措施更多應來源於技術層面的考量。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在對日美貿易戰的研究中指出,美國內利益團體和政治力量對貿易戰進程有重要影響。考慮到特朗普政府在貿易政策受利益團體影響的程度存在不確定性,因此除政府間談判外,一定要多發揮企業和民間團體的交流溝通作用,把中美經貿關係儘可能穩定在正常的軌道上。

要平衡好出口和內需。日美貿易戰中,爲應對日元升值和貿易摩擦帶來的出口壓力,日本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提振內需,包括寬鬆的貨幣政策和積極的財政政策,刺激國內消費,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出口壓力。如果中美貿易摩擦持續,意味着我國產業出口持續面臨壓力,在短期內可以採取擴大內需的策略。比如通過深化金融改革,消除金融資源結構性錯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通過優化投資結構,增強基礎設施的連接性和“補短板”;通過發揮財政政策的引導作用,鼓勵更多民間資本創新創業;通過稅收政策改善收入分配,繼續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從日本的教訓看,一定要避免出臺超發貨幣刺激經濟的政策。

要堅持多元化對外開放。一方面要吸取日本出口過於依賴美國的教訓,促進出口市場多元化。另一方面要學習日本海外投資的經驗,繼續實施“走出去”戰略,大力推進“一帶一路”,鼓勵企業海外投資,在積極參與經濟全球化及國際競爭中尋求機會,化解壓力,促進經濟增長。

要因勢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日本因日美貿易戰倒逼國內經濟制度改革,優化產業結構,提升技術水平,使得汽車、電子等高科技產業長期保持技術領先優勢。中美貿易爭端升級造成美國對華技術轉移減少,對我國產業發展既是挑戰也是機遇。要因勢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並改善供給,提高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益,特別是加大科研投入,促進重點產業領域技術升級,解決卡脖子問題,提升國際競爭力。

要避免金融風險。《廣場協議》後日元升值是造成日本90年代初金融泡沫破裂的一個直接導火索,而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日本爲應對美國提出的市場開放要求,過快地推進金融自由化,對金融市場監管失當,導致槓桿率過高、不良債堆積。中國同樣面臨貿易戰帶來的經濟壓力以及國內金融高槓杆等結構性問題,必須吸取日本的教訓,加強金融市場監管,避免過快金融自由化,規避金融風險,通過加大殭屍企業退出和化解不良債促進去槓桿,推動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