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对于P2P行业来说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日子。这一天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备受业内关注的网贷行业基本法终于以暂行方法的形式落地。从去年年底的征求意见稿到现在监管细则的正式出台,意味着P2P行业获得了合法的地位,野蛮生长的混沌状态终于宣告完全结束,行业未来的发展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对于行业从业者和投资人来说是一件好事。

在《暂行办法》中,有明确的“13条禁令”,一条条仔细分析以后,结合平台目前的运营情况,帮友贷COO给出了自己的解读,按照现行的《暂行办法》来看,帮友贷在大多数方面是符合《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网贷暂行办法正式公布 帮友贷合规发展

一、《办法》第二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帮友贷成立近3年以来,一直坚持信息中介身份不动摇,为借款人和投资人提供信息撮合的中介平台,不设资金池、不放贷。

二、《办法》第十七条: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网贷暂行办法正式公布 帮友贷合规发展

帮友贷一直主打“小额分散”的业务模式。平台借款标的借款额均在20万以下,是为数不多完全符合《办法》规定的平台之一。在今后的发展中,帮友贷也必定会将重点放在小额分散的业务模式上。

三、《办法》第二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帮友贷在去年征求意见出台后,已向恒生银行递交了存管申请,管理办法出台后,平台会加快与银行进行存管合作的战略洽谈,进一步增强平台资金透明度。

四、帮友贷从不发售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这一点我们以前没有做,以后更加不会做同时,关于《暂行办法》中提到的备案管理以及银行存管等事宜,帮友贷一直都在积极推进中,银监会也针对此《暂行办法》提出了12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平台将会会积极优化,做出合理的调整和规划,更好地在监管之下稳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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