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介紹,佛山市訴前和解平臺(下稱“市訴前和解平臺”)是設立在佛山市羣衆訴求服務體系(平臺)1+3+X中的其中一個分平臺,該分平臺整合人民法院、有關行政單位、社會力量等調解職能,爲廣大羣衆在訴訟前提供矛盾糾紛化解服務的調解平臺。此次掛牌運行的市訴前和解平臺,只是《佛山市構建羣衆訴求服務體系(平臺), 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工作方案》中的一個分平臺,也就是說該羣衆訴求服務平臺設置的“1+3+X”運作體系中“3”的一個平臺。

6月6日,佛山市訴前和解平臺在佛山市中級法院正式掛牌,這標誌着構建佛山市羣衆訴求服務體系(平臺)正式啓動,也就是說,由佛山市委政法委統籌打造解決羣衆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有了一套一體化流程和機制,實現羣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一門式”。從而促使羣衆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水平整體提升,推動佛山市在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上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

佛山市訴前和解平臺掛牌,構建羣衆訴求服務平臺

可對21類民商事案件實現“訴前民調”

據介紹,佛山市訴前和解平臺(下稱“市訴前和解平臺”)是設立在佛山市羣衆訴求服務體系(平臺)1+3+X中的其中一個分平臺,該分平臺整合人民法院、有關行政單位、社會力量等調解職能,爲廣大羣衆在訴訟前提供矛盾糾紛化解服務的調解平臺。

市訴前和解平臺於今年6月6日正式成立運行,臨時辦公場所設在佛山市中級法院西門廣場一側,建築面積約400平方米,內設調解室、在線調解室、戶外調解區、等候區、調解員辦公區等功能區域。市訴前和解平臺接受佛山市中級法院、佛山市羣衆訴求服務平臺雙重管理,現有工作人員20人,其中專職調解員10名、輔助人員10名。和解平臺對市法院調解前置分流的勞動爭議、機動車交通事故、借款合同、保險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物業服務合同等21類“訴前民調”案號的民商事案件進行集中訴前調解。

佛山市訴前和解平臺掛牌,構建羣衆訴求服務平臺

訴前調解服務具有四方面優勢

市訴前和解平臺以“公正、高效、便民、和諧”爲工作理念,以“規範爲本、科技爲翼、專業爲基、創新爲源”爲工作方針,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力求以多元、高效、便捷、和諧的矛盾糾紛化解服務,最大滿足佛山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衆多元解紛的需求。

該平臺工作制度完備,制定了平臺工作規程、調解工作細則、人員管理辦法等6大工作規範,形成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流程;調解力量精良,建有專職調解員、行業調解員、特邀調解員等三支調解隊伍,法律專業素質較高,糾紛處理經驗豐富;資源深度整合,建立調解員智庫、推廣遠程調解、推動在線履行,實現糾紛受理、分流、調解、反饋等流程的全覆蓋;調解標準專業,與法院裁判標準、典型案例、審判大數據等對接,提高調解權威性;調裁銜接緊密,調解成功的案件將由市法院速裁團隊快速出具司法確認文書或調解文書,調解不成功的案件由市法院速裁團隊優先快速審理,調解爭議焦點爲速裁提供參考。

據悉,市訴前和解平臺訴前調解服務具有四方面優勢:一是成本低。訴前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最大限度降低羣衆解紛成本。二是效率高。除雙方當事人同意延長,調解期限不超過30天,大大縮短解紛週期。三是影響小。遵循保密原則,一般不公開進行,形成的文書無須上網公開,可充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祕密等,降低糾紛帶來的負面影響。四是促共贏。訴前調解以引導、協商、談判、和解等方式化解糾紛,減少對抗、增進諒解,有利於修復和維護合作和人際關係,促進合作共贏。

訴前和解平臺是佛山市正在打造的羣衆訴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羣衆訴求服務體系,是佛山市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工作要求和省委“1+1+9”工作部署的一項重大改革創新,也是深入踐行“以人民爲中心”理念和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佛山市在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上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的重要舉措,對於高效化解羣衆矛盾糾紛,推動佛山市社會治理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佛山市訴前和解平臺掛牌,構建羣衆訴求服務平臺

“1+3+X”佛山市羣衆訴求服務平臺擬在今年下半年建成運行

此次掛牌運行的市訴前和解平臺,只是《佛山市構建羣衆訴求服務體系(平臺), 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工作方案》中的一個分平臺,也就是說該羣衆訴求服務平臺設置的“1+3+X”運作體系中“3”的一個平臺。

具體設置“1+3+X”體系就是指設立一個總的羣衆訴求服務平臺;3個分平臺,即信訪訴求服務平臺、訴前和解平臺、公共法律服務平臺;X是指相關職能部門的訴求服務平臺。

建立三個分平臺並與羣衆訴求服務總平臺進行對接。

據佛山市委政法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佛山市羣衆訴求服務平臺正在加緊籌建中,計劃在今年下半年建成後投入運營。

接下來,將在以人民來訪接待廳爲載體建立信訪訴求服務平臺,與現有信訪接待廳、信訪工作平臺進行融合。

整合人民法院、有關行政單位、社會力量等調解職能建立訴前和解平臺,負責對人民法院調解前置分流的民商事案件進行集中訴前調解,法定不能調解或不宜調解的除外。

強化充實各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功能,爲公民、法人提供包括法律諮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律師公證、司法鑑定等法律服務,提供線上線下的法律服務。

實行“一總三分”的運作體系,佛山市羣衆訴求服務平臺牽頭抓總,分平臺實行雙重管理,分平臺與總平臺一樣均可受理各類型羣衆訴求,屬於分平臺職能範圍的訴求由分平臺處置,不屬於分平臺職能範圍的通過訴求服務處置信息平臺提交總平臺處置。

參加6月6日佛山市訴前和解平臺掛牌儀式的領導有佛山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區邦敏,佛山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鄧建偉,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趙菊花,佛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黃黎明等及省、市有關職能部門領導。

與此同時,設在佛山市五個區的區級訴前和解平臺也一同揭牌運行。

【記者】唐夢

【通訊員】佛政法

【作者】 唐夢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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