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租了成都魯能城1期的商鋪後,尹女士的噩夢就開始了:房頂漏水,雨季屋頂大片牆皮掉落;做餐飲的用水要按茶樓用水同等標準收費,直接貴了一倍……

近日,市民尹女士向封面新聞反映,從去年6月至今,所租住的商鋪就問題不斷,屋頂漏水和水錶收費混亂等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小區物管和開發商之間也相互推諉,自己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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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走訪

問題1:餐飲店三個包間均漏水,影響經營

“顧客選包間時經常是一臉嫌棄,問還有乾淨點的沒有。”1月29日,封面新聞記者來到位於成都東二環的魯能城1期10棟商鋪,尹女士一邊介紹一邊向記者大倒苦水。

在尹女士的飯店內,三個包間的屋頂均有不同程度的浸水現象,由於是2018年6月雨季時發生的漏水,目前只能看到大片的黃色水漬。尹女士介紹,漏水最嚴重的暗香廳屋頂去年8月還出現大片牆皮和牆灰掉落現象,當時物管來修補過,不過時不時還是會。水

成都魯能城:商鋪漏水不解決,共用水錶使租戶水費翻倍

▲屋頂漏水導致牆面垮塌,圖爲物業修補後的痕跡,封面新聞記者2019年1月29日拍攝

成都魯能城:商鋪漏水不解決,共用水錶使租戶水費翻倍

▲ 另一包間內屋頂漏水痕跡,封面新聞記者2019年1月29日拍攝

成都魯能城:商鋪漏水不解決,共用水錶使租戶水費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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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屋頂發生垮塌,租戶拍攝。

隨後,記者也在其他兩個包間內看到了同樣漏水的水漬。

尹女士介紹,目前是冬季情況有所好轉,但不敢保證到了夏天會不會再次發生。

同時尹女士也對記者表達了她的困惑,由於飯店處於3樓,並不是頂樓,上面還有一層,爲什麼4樓健身房沒有漏水,而偏偏3樓屋頂發生了漏水,一直讓她百思不得其解。

問題2:做餐飲的水錶,爲什麼收費卻按茶樓標準?

除了漏水的問題,尹女士還表示,共用水錶也是一件麻煩事兒。

據瞭解,和尹女士所經營的飯店隔壁是一間茶樓,由於魯能城1期商鋪在建造時一層就安裝了一個水錶。餐飲水費一般在4.5元/噸,而茶樓卻要7元/噸,而且尹女士比隔壁茶樓先租商鋪,卻要因爲一層樓只有一個水錶,就得繳納和茶樓一樣7元/噸的水費,這讓她覺得不合理。

而且目前,尹女士所在的3樓,開業的只有她的飯館與隔壁茶樓,她曾多次找到物管溝通,得到的回覆是要找自來水公司,“物業就是在推諉責任,我們交了物管費,不就是讓你們幫忙解決問題的嗎?”

經過和自來水公司的溝通,尹女士得到的答覆是:商鋪需重新接一根管道,獨立分戶。但這樣問題就來了,“如果重新接管道,那麼水錶戶主就是尹女士本人,以後如果不租商鋪了,這個要過戶給誰?而且接管道的費用又該由誰來承擔呢?爲什麼要把開發商、物業管理方的問題推到我們經營戶的身上?”

爲此,封面新聞記者又一次跟着尹女士找到了魯能城物管處。

開發商自持物業,問題需由開發商來解決

爲了找到屋頂漏水原因和解決水錶問題,記者也再次跟隨尹女士一同找到了魯能城物管。物管方的李女士表示,屋頂漏水屬於承建方的問題,要諮詢當時設計商鋪的承建方,並同工程處一同勘探現場,才能找到問題原因,並約定兩天後一同來修補漏水處。

而水錶的問題,物管表示也需要開發商來解決,因爲尹女士是租住的商鋪,而商鋪所有人爲魯能城,所涉及的費用和水錶分戶的問題,要經過開發商的同意。而尹女士當初租房的售樓部經理已經離職。

爲此,尹女士也多次找尋開發商負責人,但均被阻擋在招商部大樓外。

封面新聞記者隨後聯繫到魯能城企劃經理成龍,其表示商鋪在5年質保期內,都會維護修理,並表示已聯繫了物管協調處理。但截至記者發稿,物管仍未對該商鋪樓頂進行修補,記者得到的回覆是修補材料已買好,還沒聯繫到工人,具體修補時間不確定。至此,一則拖了大半年的漏水和水錶問題仍沒得到妥善解決。

律師說法:

租戶可從租金裏面自主扣減漏水和水費損失

如今商業自持的開發商越來越多,如何維護商家在租鋪之後的權益成爲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對此,記者諮詢了四川盛豪律師事務所律師馮彪。

馮律師表示,因爲尹女士是直接和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在多次找開發商、物業解決問題無果後,可以固定目前已有的證據,而後自主扣除部分租金。就漏水這個問題,已經降低了商鋪的使用價值。開發商、物業不能及時解決,造成了尹女士無法營業,尹女士可主張自己的停業、營業額減損損失。

而共同水錶的問題,因爲尹女士是在茶館之前租用商鋪,因此可以要求開發商安裝分表,獨立計價。

馮律師強調,開發商、物業長期無法解決該商鋪的問題,造成租戶的損失,租戶可從租金中扣除,如果開發商、物業對其停水停電,租戶可走法律程序維護自己權益。

封面新聞記者 韓欽清 曹銘軒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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