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二十五歲,在上海一家公司做業務員。我的女朋友和我是大學同班同學,畢業的時候,我邀她一起來上海,她說要回自己蘇州本地工作。我想上海和蘇州又不隔多遠,就同意了。

女友家裏條件不差,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所以在上大學的時候,女友就比一般女同學過得滋潤,也從沒喫過什麼苦。我來上海打工,一開始去了一家工廠,工作很累人,工資也很低,之後我就到了現在這家公司,做業務員,專門聯繫一些海外業務。工作雖然忙,但是比以前的工資高得多,一個月有八九千。這個收入在上海算是低的了,但是對於我們這種才走出校門不久的大學生來說,還是不錯的。而且這家公司的業務還在不斷地拓展,今後發展潛力也很大。

但是女友回蘇州以後,就一直沒出去找工作,躺在家裏喫喝玩樂。我要她出去投一投簡歷,找個工作,她總是說沒必要,還說她爸媽養得起她。可我總覺得一個讀了大學的女孩應該出去社會磨礪一下,她這樣整天躺在家裏靠父母養,不象個新時代女性。儘管如此,我還是很愛她,每月都給她兩千塊錢零花錢。

我過段時間就去蘇州與她相聚,她也很開心,總是和我一起看電影、逛街,我有時候也會給她買衣服什麼。但是隻要我一提起讓她出去工作,她就很不高興,說我不愛她,愛她就應該養着她。我覺得自己的三觀和她隔得越來越遠,我想要的是一個與我一起奮鬥,一起打造美好生活的伴侶,而不是一個只會要我養的女人。

我想和她分手,卻又覺得自己還愛着她,捨不得離開她。到底怎麼樣纔會說明她出去找工作?怎麼樣纔會讓她自立起來?誰能給我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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