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香港終審法院官網獲悉,香港一名公務員要求讓其同性配偶享有與異性配偶同等福利與稅務待遇之司法複覈案件,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6月6日,香港終審法院裁決支持公務員梁鎮罡的同性伴侶享有與異性配偶同等的福利與稅務待遇。

原標題:香港終審法院裁定支持同性伴侶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香港終審法院官網獲悉,香港一名公務員要求讓其同性配偶享有與異性配偶同等福利與稅務待遇之司法複覈案件,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

6月6日,香港終審法院裁決支持公務員梁鎮罡的同性伴侶享有與異性配偶同等的福利與稅務待遇。

香港終審法院官網關於此案的公開新聞摘要顯示,梁鎮罡是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自2003年受僱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擔任入境事務處主任。他與其同性伴侶Scott Adams於2014年4月18日在新西蘭結婚,婚後二人獲當地頒發新西蘭結婚證書正式確認兩人的婚姻關係。

新聞摘要介紹,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務員事務規例》,梁鎮罡及其家人,包括其配偶,有權享有各種醫療及牙科福利。爲取得有關福利,梁鎮罡向公務員事務局要求更新其婚姻狀況,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回覆稱,梁鎮罡與Adams的同性婚姻不屬於香港法律界定下的婚姻,故就《公務員事務規例》而言,Adams並非其配偶,因而無權享有配偶福利。

除公務員配偶福利外,梁鎮罡還在爭取其與配偶合並報稅。新聞摘要顯示,2015年5月,梁鎮罡於網上填報入息稅時嘗試申報Adams爲自己的配偶,但由於Adams跟他的性別稱謂相同,該系統不容許他這樣做。梁改以書面方式填寫報稅表,並於表格中選擇與其丈夫合併評稅,但稅務局局長拒絕有關申請,理由是梁與Adams就《稅務條例》而言並非夫妻關係。

因此,梁就上述福利決定及稅務決定提出司法複覈,認爲有關決定對他構成性傾向歧視。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梁鎮罡爲爭取同性配偶同享公務員福利及合併報稅,就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複覈,答辯人爲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原訟庭裁定梁鎮罡就公務員配偶福利的複覈勝訴,合併評稅則敗訴;而後雙方均提出上訴,結果上訴庭推翻原審裁決,判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一方上訴勝。梁鎮罡不服,再提終極上訴。

香港終審法院分析認爲,本院認同保障香港法例所界定的婚姻制度是合法目的。在這情況下,本地法律環境和社會情況與合理性分析是相關的。不過,因爲以欠缺大多數人的共識爲理由而拒絕小衆人士的申請在原則上有損基本人權。

最終,梁鎮罡一方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終審法院在此案新聞摘要中強調,本上訴案並不涉及同性伴侶是否有權根據香港法律締結婚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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