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公司是独立的,不得与个人的账目混在一起,如果是因为利用这个独立地位及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比如公司的货款回笼到实际控制人个人的账户里,这是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那么肯定不会只是承担有限责任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理论上并不会涉及个人的资产,但是理论始终是理论,现实中其实际往往都会涉及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资产,主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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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但为何老板还会跑路?

有限责任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为什么很多公司资不抵债以后老板会跑路?今天小编就来分享原因所在。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但为何老板还会跑路?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理论上并不会涉及个人的资产,但是理论始终是理论,现实中其实际往往都会涉及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资产,主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注册资本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出资额与注册资本相一致,当然没事,比如: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公司的股东只能承担100万的责任。但是自从取消验资后,很多人为了面子,纷纷把注册资本往上提高,比如原来注册资本50万元提高为注册资本1000万元,而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也就是你未缴纳的出资额(比如上述的1000万-50万=950万元)也要用了抵债,所以这时候就要再拿950万元出来。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但为何老板还会跑路?

二、连带担保责任

目前所有的银行对于企业的融资担保均会要求实际控制人(含公司股东及夫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担保后,如果企业倒闭了,担保人必须承担起担保的债务,这个就涉及到了个人资产了。银行融资最少还不会涉及到暴力催收,如果这个借款是民间高利贷,那么不跑都不行了,因为他自己和家庭的人身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

三、账目混乱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公司是独立的,不得与个人的账目混在一起,如果是因为利用这个独立地位及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比如公司的货款回笼到实际控制人个人的账户里,这是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那么肯定不会只是承担有限责任了。

现实中的有限责任公司里,特别是民营企业,为避税,公司财务混乱,甚至两套账,很多个人账与公司账经常是混在一起的,常常使用个人账户进行货款结算等等,甚至直接挪用卡中的公司账务,这种情况下,个人与公司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时企业破产的话,个人资产肯定要跟着一起偿付。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但为何老板还会跑路?

四、风险意识低,想象都很美好。

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投资人就没想过会破产,拼上老命,拼上全部家产也要让它生存下去。即使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了,即使公司在日落西山,投资人还是舍不得放弃,苦苦挣扎,拼命借贷,不想一生的心血付之东流。所以,从开始就没有去做风险防范。这样就为后面公司倒闭,家破人散埋下了隐患。

五、公司从成立起,投资人就自有资金不足,

靠亲朋借贷才揍足实缴资本,才让公司顺利开业。即使公司能按有限责任正常破产,投资人还是身负巨债,成为老赖。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但为何老板还会跑路?

六、法院破产不是你想办就能办的。

国企破产,破的也是国家银行的,受益的也是国家单位的。在当地政府领导指示下,法院敢破。而民营企业不同,破的有个人的,也有国家银行的,受益的是你们投资人个人的。法院根本不想做这个恶人。小编还从没看过,法院有为哪个民企破产的。

总结

其实个人资产涉及到公司账务,一般情况而言,只要不涉及犯罪也不会有坐牢的风险,最多就是个人的资产被清理拍卖,但是为什么很多人为什么要跑呢?

三种情况:

(1)一种是因为很多人想要在东山再起,跑到外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改头换面,重新再来一次;

(2)第二种是无法承受失败,在破产前从公司在卷走一笔款项跑出国外去享受。

(3)无法承担债务,一跑了之,等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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