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POS機套現江湖:代理商層層抽傭,支付機構“默許”?

近期,商業銀行加大對套現行爲的打擊力度。信用卡套現,一個屢禁不止的灰色產業。新京報記者在調查中瞭解到,如今普通人可直接購買POS機自行套現,通過手機app操作實現資金從信用卡到儲蓄卡的流入。儘管央行明文規定不允許網絡售賣POS機,但在百度上搜索POS機仍可以找到大量銷售商家的廣告,各大論壇、QQ羣、微信羣裏也活躍着POS機推銷人員的身影,想找到購買渠道並不難。

POS機套現背後隱藏着龐大產業鏈,有代理商形成了嚴密的分級抽傭模式,消費者每刷一筆錢,各個鏈條都會有收益進賬。“新手看費率,老手擼羊毛,騙子求返現,大家都在拼智商。”而代理商背後擁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卻在一定程度上對這一行爲持“默許”態度。

個人百元以內可購機,

POS機交易手續費率在0.6%上下

在很多信用卡交流的QQ羣中,售賣POS機的代理商十分活躍。他們在羣中高頻發廣告,宣傳POS機具有“低費率、全國落地本市商戶、有積分”等賣點。

新京報記者以購買POS機的名義向一個網名爲“王管家”的代理商諮詢,其所代理瑞銀信品牌POS機有大小兩種規格。大的適合商戶使用可以打小票,售價280元一臺;小的“瑞和寶”適合個人使用,售價100元一臺。“王管家”極力向記者推薦“瑞和寶”,稱其使用方便並且激活後可返現。“一個月內刷夠5000元算激活,就返你100元錢,相當於(機器)免費。”

購買上述POS機後,將機器與手機app結合即可使用。“王管家”介紹,下載瑞和寶app註冊並實名認證後,添加銀行儲蓄卡作爲收款卡,開啓POS機並與手機通過藍牙連接之後,就可以在手機app上操作刷卡收款。在瑞和寶app內輸入收款金額,隨後選擇商戶類型(超市、便利店、菸酒商行、百貨商店、餐飲類、航空票務、加油站、批發類、酒店賓館、娛樂類),再選擇具體的商戶名稱。此後在POS機上刷信用卡,app上很快顯示資金已經轉入綁定的儲蓄卡。

在手續費方面,瑞和寶POS機1000元以下交易手續費率爲0.38%,1000元以上費率爲0.6%,第二個工作日到賬。“閃付”功能可實現兩小時內到賬,每筆需加2元手續費。例如,信用卡刷1250元,扣除手續費9.5元(1250×0.6%+2),儲蓄卡實際到賬1240.5元。“王管家”表示,一般客戶都會選擇閃付,即使加2元,用POS機套現的手續費也比去銀行取現要低。“去銀行取現1萬元銀行扣200元,每天還有5塊錢利息。用我們的POS機,刷1萬元只扣62塊,還有積分可以養卡。”

目前銀行信用卡取現均收取手續費,大行基本按照取現金額的1%收取,部分股份行、城商行達到2%或者2.5%,另外銀行還會按照每日萬分之五收取利息。並且,大部分銀行不允許將信用卡額度全部取出,一般取現比例在30%-50%之間。

被問及如此套現是否會被銀行發現時,“王管家”聲稱,只要注意刷卡金額、時間,選擇的商戶類型合理,就不會有風險。他表示,不要總是刷整數;每天最多刷3次,每次間隔一段時間;選擇商戶時金額比較大就選百貨類、批發類,金額小的選超市類、餐飲類等。“可以選擇你們本地的商戶,只要別瞎刷就沒事”。

記者諮詢多位代理商後發現,目前市面上“流行”的POS機品牌包括瑞銀信、嘉聯立刷、海科Q刷、星驛付、樂刷等。大部分品牌POS機交易手續費率在0.6%上下,低的有0.55%,高的到0.69%。

在調查中,新京報記者發現,銷售POS機的代理商們還在宣傳一大賣點,就是其背後站着擁有《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持牌第三方支付機構。其中,瑞銀信是深圳瑞銀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產品,海科Q刷來自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嘉聯立刷來自嘉聯支付有限公司,星驛付來自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樂刷來自於樂刷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商設多級分銷層層抽傭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針對個人的POS機售價一般在幾十元到一百元之間,大部分代理商採取激活返現的推銷策略,宣稱“購機免費”。實際上,代理商的主要利潤並非來自售賣機器,而是交易手續費。

正常的信用卡交易中,消費者刷了一定金額,商戶實際收到的是扣除手續費之後所剩金額,手續費被收單機構(第三方支付公司或收單行)、信用卡髮卡行、銀行卡清算機構三者分享。在套現模式中,由於是模擬消費不存在真實商戶,因此手續費由套現者自己承擔。代理商其實是支付機構向外布放POS機的中介,從支付機構向客戶收取的手續費中分一杯羹,業內將其稱作“分潤”。分潤的來源是從消費者收取的費率和向支付機構結算的費率之間的差額,一般業內將前者稱爲簽約費率,將後者稱爲結算點,即爲代理商的成本費率。

網名爲“金訊科技”的代理商對記者表示,業內較常見的分潤率是萬八上下。每筆交易針對客戶收取的簽約費率爲交易金額的0.6%,向支付機構的結算點爲0.52%。因此,代理商每筆交易所能獲得的分潤率就是0.08%。除此之外,即時到賬功能所收取的附加費用,部分品牌的代理商可以從中分成。例如客戶每筆付出3元,代理商可以分得1元。如果代理商拿貨量大,結算點可以降低,由此代理商所獲得的分潤率更高。

在採訪中,記者注意到,有代理商發展出了多級分銷模式。瑞銀信代理商有一個聯盟組織名爲“瑞聯盟”。據該聯盟成員代理商向記者出示的收益圖解顯示,瑞聯盟按照總交易金額將代理商分爲12個級別,每個級別對應不同的分潤率,交易金額越高,級別越高,分潤率越高。從6級開始,除了滿足交易金額門檻外,還需要發展出下級團隊。例如最高的12級需要團隊至少有20個5級成員,交易金額要達到30億以上,分潤率爲萬12。

瑞聯盟每一級的代理商除了能從自己直銷的客戶交易中獲取分潤之外,還能從其下級團隊的交易分潤中抽取差額收益。以一個4000萬交易量的6級代理爲例,其總交易量由四部分組成:自己直營實現交易金額200萬,三個下級團隊A、B、C分別實現交易金額2000萬、1000萬、800萬。其中,他自己分潤率爲萬8.5,直營的分潤爲1700元(200萬×0.085%);A的分潤率爲萬8,他能從A的利潤中抽成1000元[(0.085%-0.08%)×2000萬];B的分潤率爲萬7.5,他能從B的利潤中抽成1000元[(0.085%-0.075%)×1000萬];C的分潤率爲萬7,他能從C的利潤中抽成1200元[(0.085%-0.07%)×800萬],所以該6級代理總計可獲得利潤4900元。

與瑞聯盟類似,海科Q刷的代理商也按照交易金額進行分級,最低的1級交易金額小於200萬,分潤率爲萬6;最高的9級交易金額需達到7億以上,分潤率爲萬14。另一品牌嘉聯立刷的代理商按照提貨量分級,最低提貨10臺,分潤率爲萬8;提貨量超過1200臺,就可達到最高的萬15分潤率。

通過層層抽傭的模式,客戶每刷一筆錢,各個等級的代理商都會有相應收益進賬。除此之外,每個品牌還有不同的激勵方式,例如達到一定交易量進行現金獎勵,或者在採購機器時進行補貼。這也使得每個代理商在推銷POS機的同時,積極發展下級代理商。很多原來購買POS機的客戶變身爲下級代理商。

一名嘉聯立刷的代理商向記者表示,POS機這門生意的好處在於“交易不停,分潤不止”,“只要他們刷卡你就有錢”。

外包商以支付機構名義推銷,

業內:支付機構對商戶審覈不嚴

事實上,網絡售賣POS機早在2016年就已被央行明令叫停。2016年9月30日,央行下發《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上買賣POS機(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終端。

但是,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頂風作案”的不在少數,如今在網上找到POS機的購買渠道非常容易。在搜索引擎中輸入POS機,會出現很多代理商的廣告頁面,在QQ、微博等社交網絡平臺,也很容易搜索到POS機代理商。此外,電商平臺還有各種穿着“馬甲”的POS機銷售商。有商家打着打印紙的名義售賣POS機,而評價區可以看到部分買家曬出的POS機商品圖片,還有很多買家在評論中提及“秒提”、“到賬”等字眼。

一位支付機構人士對記者表示,POS機的泛濫根源在於,支付機構對商戶的審覈不嚴。支付機構允許商戶使用POS機,並不是出售POS機,而是把POS機的使用權交給商戶,二者是長期協議關係。在這一過程中,第三方支付機構需要盡到審覈義務,但有些企業爲擴大規模並不會嚴格遵守規則。

根據央行2013年7月發佈的《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收單機構拓展特約商戶,應當確保所拓展特約商戶是依法設立、從事合法經營活動的商戶,並承擔特約商戶收單業務管理責任。收單機構應當對特約商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嚴格審覈特約商戶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申請材料。POS機是資金結算服務中的一部分,只有商戶符合條件、雙方簽訂協議之後,收單機構才能爲商戶安裝POS機。

而在實際運行中,很多第三方支付機構將收單業務交給外包商或代理商,由外包商或代理商負責拓展客戶。在此過程中,外包商或代理商往往疏於對商戶進行資質審覈,層層發展的下級代理商更是不受約束。2015年,央行曾發文加強銀行卡收單業務外包管理,規定收單機構不得將特約商戶資質審覈、受理協議簽訂、收單業務交易處理、資金結算等交由外包服務機構辦理。然而,亂象並未就此停止,從記者諮詢到的十幾位代理商情況來看,沒有一人要求出具營業執照等材料,只需付錢即可買到。

並且,很多外包商以支付機構的名義在外推銷,但其本身營業資質存疑。“瑞聯盟”招商負責人聲稱瑞聯盟是瑞銀信的子公司,但在瑞銀信公司官網沒有任何與該聯盟有關的信息。瑞聯盟的官網顯示其公司名稱爲“深圳瑞聯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據此名稱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無法搜索到任何信息。而據官網顯示其公司地址在安徽合肥,以“瑞聯盟”爲關鍵詞搜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註冊地在安徽合肥的企業只有一家,安徽瑞聯盟軟件開發有限公司,業務範圍包括計算機技術相關的業務,沒有任何金融類業務。根據天眼查信息顯示,深圳瑞銀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和安徽瑞聯盟軟件開發有限公司沒有任何參、控股關係。記者就此事向瑞銀信公司諮詢,客服表示,瑞聯盟不是其旗下組織或子公司,只是“一個比較大的代理商,自己成立的”。

一位支付業內人士稱,第三方支付機構應該清楚代理商的POS機銷售流向,但由於它們也能從每筆交易中獲取手續費,所以POS機賣出去越多交易量越大,第三方支付機構就能從中賺取更多收益。因此,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一定程度上“默許”了代理商的行爲。

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這一態度還與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改變有關。自2016年9月6日實施的《關於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的通知》對銀行卡刷卡手續費進行調整,史稱“九六費改”。在此之前,刷卡手續費按照商戶行業分類定價,一般類商戶的手續費率爲0.78%,髮卡行、收單機構、銀聯按照7:2:1的比例分成。“九六費改”之後,髮卡行向收單機構收取的服務費費率水平,貸記卡交易不超過0.45%;銀行卡清算機構收取的網絡服務費,費率水平爲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65%,由髮卡行、收單機構各承擔50%;收單機構向商戶收取的收單服務費,費率實行市場調節價。

“九六費改”目的之一在於治理套現等亂象,然而由於收單機構的利潤空間被壓縮,它們面臨較爲嚴重的盈利挑戰。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告訴記者,在整個銀行卡產業鏈中,收單環節技術含量低、可替代性強,屬於典型的完全競爭行業,利潤微薄。“九六費改”之後,收單環節從政府指導定價變爲市場定價,競爭更趨激烈。

以目前常見的0.6%信用卡刷卡手續費率計算,髮卡行最終可獲0.4175%,銀聯可獲0.065%,收單機構拿到的爲0.1175%。如果再降低手續費率水平,收單機構利潤將被進一步壓縮。因此,收單機構傾向於進一步拓展盈利渠道。前述業內人士表示,很多支付機構的小POS機產品,名義上針對小微商戶,其實大部分都賣給個人用來套現。“其實這就是規則和操作的差異,有些企業爲了賺錢會不擇手段。”

律師表示,出售POS機用於套現應承擔法律責任

買POS機進行套現的人,常見目的有兩種,第一種是以卡還卡,套取一張信用卡的資金來償還另一張信用卡的賬單。第二種是在同一張信用卡內實現信用循環,簡單來說就是利用賬單日和還款日之間的時間差,將下月額度套取出來還這月賬單,以實現賬單延期。

一名長期使用POS機套現的網友表示,“我每個月得刷5萬,錢不夠用,每個月房貸就8000多”。但他清楚這只是債務的騰挪,本月5萬賬單還清了,下個月消費賬單還有5萬。名爲“萬博”的網友則表示,“欠了很多網貸的錢,但是又不想信用卡逾期的人只能這麼搞,可以拖延一下時間而已”。

在調查中新京報記者發現,也有利用POS機代理銷售模式來投機獲利的人。一位代理多家POS機品牌的銷售商將行業現狀總結爲“新手看費率,老手擼羊毛,騙子求返現,大家都在拼智商。”他對記者說,新手買機器,認爲費率最低的就是最好的。老手則看中機器所能帶來的利益,比如套現的利差,各大銀行的信用卡優惠活動。“騙子”指的是賣出機器後跑路的代理,不給客戶發放返現將其據爲己有。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對記者表示,個人使用POS機進行套現涉嫌違法,只是當數額較少時,不容易引起關注。當套現數量巨大、影響金融監管秩序時,會涉嫌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曾聯合發佈《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肖颯表示,在POS機買賣行爲中,若出售方明知買受人爲套現所用,仍爲其提供作案工具,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對於出售方背後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如果第三方支付機構對特約商戶不進行任何審覈、不掌握經營信息,還向不特定對象(自然人)推銷POS機,並且涉嫌教唆用於不正當用途,這種行爲已經違規,最終將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將會被吊銷支付牌照。

套現行爲還會對個人帶來金融風險。某銀行信用卡業務人員表示,銀行對信用卡刷卡數據有一套監控系統,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就可能去對持卡人的消費行爲進行覈實。如果確認是套現行爲,就會採取一定措施,例如降額度或停卡,並且還會納入個人徵信記錄,對以後的貸款和其他金融消費產生影響。

新京報記者 顧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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