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報道,當地時間29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公佈了就加強對全球性大型IT企業徵稅的“數字交易徵稅”論點,爲方便在IT巨頭通過網絡開展業務的國家徵稅,將修改國際徵稅原則。

據報道,該組織將在2月中旬前後公佈詳細內容,並於3月13日至14日在巴黎聽取相關人士的意見。

同時,未來將推進有關討論,力爭在6月於日本召開的二十國集團(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上提出方向性意見。

據悉,此次公佈的論點在 23日的相關會議上達成了協議。圍繞修改徵稅原則,參加討論的國家提出了3個方案,包括針對各行業以品牌實力之類的“無形資產”爲對象進行徵稅。

此外,爲阻止將收益轉移至低稅率國家等節稅的做法,各方還就相應措施展開討論。有方案提出針對企業的海外子公司規定最低限度稅率。

據悉,企業所得稅通常是針對企業在設有分支機構等實體分部的國家獲得的收益進行徵稅。

然而,不少國家認爲,對於通過跨境網絡交易獲得鉅額利潤的美國谷歌公司等未能徹底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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