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繳違法資金1.48億,“匯鑫集羣”涉農網絡傳銷案宣判
       微信公衆號“湖南公安”

2018年12月28日,“匯鑫集羣”涉農特大組織、領導傳銷案在湖南省湘潭湘鄉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傳銷頭目、主犯段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金某等其他16名傳銷骨幹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追繳違法資金共計1.48億元人民幣。

本文圖均爲 湖南公安微信公衆號 圖

2018年,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在全國部署開展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聯合整治行動。根據羣衆舉報線索,在前期深入經營、研判基礎上,2018年2月至6月,湘鄉市公安局在湖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湘潭市公安局的指導下,在北京、重慶、濟南、長沙4個戰區同時收網,一舉抓獲傳銷組織主要成員13人,現場扣押現金1410萬元,搗毀傳銷窩點4個,徹底摧毀了這一將黑手伸向農業領域、嚴重危害社會的傳銷毒瘤,有力維護了黨和政府形象,保護了人民羣衆切身利益。

經查,段某某成立北京匯鑫集羣國際管理諮詢中心並自任公司法人代表,打着國務院所屬“中國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以及前國務院領導旗號,以“服務三農”的名義,虛構帶領農業專家團隊取得農業科技成果的事實,啓動3+2PPP平臺,鼓動加入成爲“三農會員”,獲取實爲人頭獎的平臺分紅以及農民銀行無息貸款等虛假服務;要求繳納2千至5萬元6個檔次的“門檻費”,按級別享受平臺“人頭獎”;建立網站(www.hxjqnj888.com),2017年3月至8月間,先後在全國成立30家匯鑫分公司,在13個省市召開大型宣講推廣活動,一年發展會員3.9萬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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