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老齡化進程的加快,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愈演愈烈,尤其是在我國,各類違法犯罪的金融機構往往瞄準易輕信、少設防的老人,導致被害人數衆多、維權難度增加、維護成本極高、社會危害甚大。由於這些金融騙局撲朔迷離、天花亂墜,知識健全的成年人尚且趨之若鶩、難以倖免,遑論見識相對落後、信息相對閉塞的老人呢!儘管當前各類金融騙局紛紛破產,但是仍有必要亡羊補牢,研究如何防範其他騙局改頭換面、捲土重來。因此,研究域外金融騙局風險教育尤其是老年人金融風險防範的經驗問題,就顯得尤爲緊迫。作爲一個金融發達的國家,美國的有些經驗和做法無疑值得我們總結和借鑑。

美國老年人終身教育預防爲先

美國作爲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在經濟地位處於領先地位的同時,社會的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因而老齡化逐漸演變爲一個不可忽視的嚴峻的社會問題。老年被害人的數量每年都在上升,而對老年被害人的保護又迫在眉睫。

針對多數老年被害人經濟能力下降,生活水平低下,不能解決基本生存需要等問題,美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保障老年人生存權益的法律,其中,老年人的終身教育制度最具有代表性。實際上,許多老年被害案件的發生,最主要的原因是老年人的智力水平下降,而逐漸地與社會脫節,從而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有鑑於此,美國政府建立了一套非常完善的終身教育制度,以保障老年人的教育,避免其智力水平因年老而下降,與社會脫軌。美國政府非常重視終身教育體系的構建,併爲老年教育提供健全的法律保障。到目前爲止,美國的終身教育制度也是世界上最爲完善的。

美國1976年的《終身教育法》作爲世界上第一部終身教育法律,明確保障不同年齡、職業、民族、性別、生理缺陷、社會和種族背景等公民的終身學習權。在1965年頒佈的《老年人法》中,美國啓動了許多老年人項目,包括營養教育、送餐、交通、地區項目發展、法律幫助和研究以及老年教育。依據此法還建立了聯邦協調部門——老齡委員會,而州和地方政府也相應建立了組織機構以管理老齡項目。該法特別強調結合各州政府的小區發展政策,落實老年人的學習權利。除此之外,1975年的《禁止歧視老年人法》明確提出,要保障老年人的受教育權,凡政府出資的各種學習訓練活動,必須爲年滿65週歲以上的老人預留一定的名額,同時不能將老年人排除在學員之外。

爲了更好地實施老年人的終身教育制度,促進老年人老有所學,將教育資源真正落到實處,美國政府還設立了專門機構——“老齡教育委員會”來管理老年教育,並鼓勵各種民間老年教育組織參與老年教育。在美國,老年教育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一是普通高校招收老年學員進修或旁聽大學課程,也有的高校爲老年人單獨編班,開設老年人需要的課程。二是高等院校舉辦老年假期學習班,推動老年寄宿教育。三是地方成立老年教育學校和專業培訓班,吸收老年人口參加非正式學習,開設短期課程。此外,地方老年教育學校和專業培訓班還經常針對老年人口的需求舉辦講座。由此可見,美國對老年人的終身教育既有立法上的明確保護,又有實踐操作的具體措施支持,切實保障了老年人的受教育權,並體現了尊重學習主體的平等性。在此基礎上,老年人能夠在年紀增長、身體衰弱的情形下,仍然接受最新的教育,對於老年人的受害預防,可以說是具有了極大的幫助性。

美國老年人的金融保護經驗

2011年7月2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據此,美國聯儲下設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其重要職能是開展消費者金融知識教育。其中,單設老年人金融保護辦公室,專門負責62週歲以上老年人的金融消費保護,針對老年人容易遭受到的金融風險進行提示和幫助。

老年人金融保護辦公室於2013年6月發佈《老年人智慧理財防騙指南》,列舉了老年人易遭受的金融侵害類型及詐騙形式,並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防騙忠告。該指南列舉了典型的金融詐騙方式:一是授權代理人權利濫用類,如代理人強迫授權、竊取利益、處理了未被授權事宜。二是投資欺詐類,如龐奇騙局、虛假承兌本票、財務顧問道德風險、養老金欺詐等。三是電話詐騙類,如彩票中獎、抽獎、中獎維權、親人遭遇困境等手段。四是網絡欺詐類,如網絡釣魚、惡意軟件等。每節附有相關理財知識測試,用以評估老年人學習情況。同時,在金融消費者保護局的官方網站上,還有針對老年金融消費者防騙的專門板塊,演示不同的詐騙方式。

此外,老年人金融保護辦公室還與諸多聯邦部門合作,共同爲老年人提供防範金融詐騙的服務,如與非盈利組織、金融機構、州際檢察部門、老年人司法協調委員會成員等建立合作關係,加強互相溝通;與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聯合開發老年人智慧理財智能學習模塊,訓練老年人如何防止金融盤剝和欺詐;與美國國會授權、聯邦資金資助建立的非盈利性組織“NeighborWorks America”合作,在全國設立78個住房服務中心,爲47.1萬中低收入人羣提供一站式購房服務,等等。

美國經驗對我國的啓示

面對老年被害案件數量激增的現實,各國都提出了採取全面的社會措施、發動全社會的力量來進行預防老年被害的社會性對策。而我國的預防工作,向來主張“綜合治理”,在社會中解決違法犯罪問題,可見兩者有異曲同工之處。因此,在借鑑其他國家的制度基礎上,要發揮“綜合治理”的作用和注重可操作性,主要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

現代傳媒社會,信息爆炸、魚龍混雜、真假難辨,需要防患於未然。在老年被害案件發生之前,就在源頭上進行遏制,比事後的救濟要好上很多。因此,預防、教育、提醒制度的設置,都在於預防老年人被害,以免其陷入不必要的精神與身體痛苦當中。這個啓示不僅針對老年人,對成年人、未成年人同樣有用。總結金融騙局中的被害人,除了輕信上當之外,往往都有心存僥倖、一夜暴富的不良心態,甚至有着損人利己、以鄰爲壑的惡劣品行,這不僅有背離勤勞致富、誠信友善傳統美德,更是有悖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因此,這需要我們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預防教育,並探索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尤其是在處理相關疑難案件時,探索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制建設的機制。

(二)形式多樣,靈活機動、注重實效

對老年人的金融教育活動,可以探索適合老年人生活、知識和心理的內容和形式,不拘一格,靈活進行。例如,可以充分發揮家庭、社區場所功能,通過網絡、微信、電視、公交系統、短信提示、宣傳手冊等平臺載體,以案說法、舉一反三,達到增加金融知識、增強防範意識、增進實際效果的目的。

(三)主動出擊,中心下移、關口前移

在教育活動中,還需要增強積極性和主動性,精心統籌安排,整體組織策劃,安排人力、物力、財力,主動到基層老年人生活的社區,有效宣傳教育。此外,還需要動員社會多元力量,如除了政府組織意外,可以通過購買市場購買服務,來實現較少成本支出、增加專業實效和信息時效;通過發動高校資源、志願者、律師等社會資源,多管齊下、多元共治,在全社會形成“獻愛心、學知識、養誠信、重建設、出實效”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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