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社評]一紙證明拖50天,“業務不精”的解釋讓誰臉紅?

本報評論員 林琳

50天辦一張無犯罪記錄證明,應該只是個案,但通過它,所有地方和部門都該掂量掂量:自己的業務是否精通?對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和“智慧政務”的內涵領會到位嗎?在提高辦事效率、治理效能這條賽道上,自己跑得領先還是落後?

6月5日,《中國青年報》報道了河北石家莊一市民爲在國外工作的兒子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被拖50天一事。6月10日該報後續報道說,對此,石家莊市公安局與橋西區紀委已分別成立調查組。相關負責同志表示:第一次,這名市民諮詢了派出所一位女輔警,女輔警由於業務不精通,提出需要居住證明;第二次,當事人在派出所樓道問了一名民警,這名民警也業務不精通,未告訴其正規的辦理流程;第三次去的時候,才得以正常辦理。

開一張“無犯罪記錄證明”有多複雜?2016年8月,公安部等12部門聯合出臺《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其中在“無犯罪記錄證明”一項明確,“公民因辦理出國(境)事務需要,可以申請查詢本人有無犯罪記錄。”

2018年,公安部制定出臺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五個一律”工作規定》中規定,符合出具條件且能夠當場出具的,應當場出具證明;對羣衆有特殊需要的,應“特事特辦”,最大限度地縮短時限;能夠內部覈查的,一律不再要求羣衆提供證明材料;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覈查,從源頭上減少開具證明的需求……規定的精神很明確,要最大限度地提高證明出具和辦結效率,儘量不麻煩、少麻煩百姓。

上述新聞事件中,市民跑了3趟居委會、3趟派出所、1趟街道辦事處,接打市長熱線電話11次,通過居住小區微信羣反映多次,被拖了50天,且其兒子因此從國外趕回國內,往返兩萬多公里。

涉事派出所給出的解釋是輔警、民警“業務不精通”,應該確實是實情,但總讓人感覺不對勁。

既然業務不精通,爲什麼不向來辦事的羣衆說清楚、找個精通業務的問明白,而非要不精通裝精通、給人指瞎道?去了三次碰上兩個“業務不精通”的,這概率是不是有點大?對這些業務不精的人,相關單位就放任他們在辦事大廳裏煞有介事地給辦事羣衆“解疑釋惑”?

“業務不精通”只是對外的一種解釋,言外之意——我都承認我水平有限了,你還能怎麼樣?說到底,“業務不精通”背後還是服務意識問題、工作作風問題。

時下,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縱深,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已是大勢所趨。各級各地職能部門都在你追我趕地踐行“馬上辦”“一次辦”“零跑腿”“讓百姓辦事像‘網購’一樣方便”等要求,相關新聞也都是以“辦事時間大幅縮減”“秒辦”“秒批”爲亮點。有報道顯示一些地方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可以在網上辦理,上海一派出所所長還曾給要求開具這個證明的企業留言稱其是“霸王行爲”。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如果說推進放管服改革、打造“智慧政府”是一場賽跑的話,那麼曾經同一起跑線上的選手們,如今已然拉開了不小的距離。能“秒”辦、能“網”辦、能“一次搞定”的,都是深諳大數據運行和服務百姓真諦的高手,而那些跑三步退兩步、一會兒走一會兒停,服務時長仍以“月”以“年”計算的,都是拖後腿的選手。

50天辦一張無犯罪記錄證明,應該只是個案,但通過它,所有地方和部門都該掂量掂量:自己的業務是否精通?對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和“智慧政務”的內涵領會到位嗎?在提高辦事效率、治理效能這條賽道上,自己跑得領先還是落後?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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