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一個小男孩躺在牀上,皮膚白皙,臉圓圓的,朝媽媽咧開小嘴,開心地笑着……這個畫面,時常出現在張偉紅的夢境中夢裏的小男孩是她的兒子——當年失蹤時,纔出生三個多月。

張偉紅是西安市閻良區人,她的兒子曾患先天性白化病。2005年孩子失蹤後,她長年到各地尋找,一直沒找到孩子。18年後,她從警方得到消息才確認,孩子當年被親生父親遺棄,後來豪豪被送到渭南市兒童福利院安置,早在2006年9月9日就因病死亡。

2023年6月,張偉紅的前夫雷某——當地檢察院聘用的一名廚師,被警方刑事拘留。12月底,閻良區法院一審認定雷某犯遺棄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駁回了張偉紅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2024年1月16日,張偉紅告訴澎湃新聞,由於缺少民事費用方面的證據,她沒有提出上訴。

孩子出生三個月後失蹤,其父母因“撫養權”打官司

1981年出生的張偉紅,在23歲那年——2004年,與鄰村的雷某結婚,次年三月生下一個男嬰,取名豪豪(化名)。

“頭髮是白的,眉毛也是白的。”張偉紅說,豪豪患先天性白化病,皮膚很白,其他方面很正常,“一逗他,馬上咧開嘴朝你笑”。

資料顯示,白化病是被收錄進《第一批罕見病目錄》的罕見病,患者全身皮膚呈乳白或粉紅色,毛髮爲淡白或淡黃色。由於缺乏黑色素的保護,患者皮膚對光線高度敏感,日曬後易發生曬斑和各種光感性皮炎。該病不會致人死亡,但也可能因此引發相關癌症。

豪豪三個多月大時,有一天,張偉紅與丈夫發生爭吵,她一賭氣,回了幾公里外的孃家。在孃家喫了中飯後,張偉紅不放心孩子,當天便趕回來了。

回來後,她發現丈夫和孩子都不見了——幾個小時前,她給豪豪換上藍色的花紋衣服,是看他躺在牀上睡着才離開。

幾天後,張偉紅終於在當地一家修理鋪找到了丈夫雷某。“他肯定是躲避我,躲到了他一個朋友這裏。”張偉紅回憶,當時一見面,她就質問丈夫,孩子哪去了?“他說扔了。我還以爲是開玩笑,他說是真的,沒跟你開玩笑。”

張偉紅報了警。據其介紹,當年她去了閻良區老街派出所——後來改名爲閻良派出所。接到報警後,派出所民警傳喚了雷某。“後來把他放了,讓他把小孩找回來。”張偉紅說,此後幾年她多次去派出所詢問,可孩子失蹤的事仍無進展,雷某也未受到刑事處罰。

豪豪失蹤後的十幾年間,張偉紅到西安及周邊城市尋找,沒有發現孩子的下落和線索。“只要身上還有一百塊錢路費,我就出去找。”張偉紅說,孩子的笑容時常出現在夢裏,她醒來後更覺得揪心,“沒人能體會到我這個母親的感受”。

因爲孩子失蹤的事,張偉紅與雷某的關係形同陌路,沒在一起生活。2015年,張偉紅向閻良區法院起訴雷某,要求離婚。“那時我才知道,他四年前就起訴過我。”張偉紅說:“法院早就已經判決我們離婚了。”

閻良區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2011年雷某起訴張偉紅要求離婚。法院未聯繫上張偉紅,發佈公告後進行被告缺席審理。當年5月,閻良區法院作出判決:准予雷某與張偉紅離婚;兩人的婚生子豪豪由雷某撫養,張偉紅每月給付孩子撫養費200元,“至孩子獨立生活時止”。

張偉紅說,前些年她去派出所詢問豪豪失蹤一事的進展,民警以法院的判決回應她:“你憑啥說孩子不在了?他爸還撫養着呢,你還要出撫養費呢。”

2020年1月,張偉紅起訴雷某,要求對離婚後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法院認爲張偉紅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駁回其訴求。

2020年6月,張偉紅又起訴雷某,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她起訴稱,2011年法院判決兩人離婚,並判兒子豪豪由雷某撫養,但離婚至今她要求探視孩子,均遭雷某拒絕,故請求變更孩子撫養權。

在此次“變更撫養關係糾紛”的民事審理中,雷某稱兒子已在2005年被遺棄。閻良區法院由此發現了背後的犯罪線索。

孩子親犯遺棄罪18年後判刑,被抓前在檢察院當廚師

對於張偉紅起訴雷某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一案,閻良區法院在2020年9月作出了裁定。

民事裁定書顯示,閻良區法院庭審查明,雷某與張偉紅的婚生子豪豪自2005年8月起,至今下落不明;豪豪出生後患有疾病,雷某與張偉紅因家庭矛盾經常吵架;據雷某陳述,2005年7月,他與張偉紅一塊到渭南某地,將婚生子豪豪遺棄。

裁定書還記載,2005年8月,張偉紅向公安機關報警稱,雷某將孩子遺棄。此後公安機關讓其二人將孩子找回;雷某稱,後來他在渭南某福利院找到孩子,看到福利院條件較好,加上張偉紅未拿來出生證,就未將孩子接回。此後雷某去看過幾回孩子,由於沒有相關手續,未能見到孩子,目前孩子狀況不清。

閻良區法院當時指出,案涉未成年人豪豪早在2005年8月就已失蹤,作爲其法定監護人的雷某、張偉紅未盡到法定義務,致豪豪至今下落不明,涉嫌犯罪。

“本案案件事實已超出民事法律法規的調整範疇。該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確認的事實,將直接影響本案的性質、效力和責任的擔當。”閻良區法院遂駁回張偉紅關於變更撫養權的起訴,將本案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6月19日,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閻良派出所電話傳喚雷某。當日雷某到偵查機關接受詢問,此後陸續被刑事拘留、執行逮捕。

據張偉紅等人介紹,雷某此次被抓之前,在西安市閻良區檢察院上班——是一名聘用制的廚師。

雷某被抓後,張偉紅這才完全相信兒子已被遺棄的事實——十八年來她四處尋找孩子,算是“白找了”,“警察讓我做好心理準備,孩子可能不在了”。

2023年10月,閻良區檢察院指控雷某犯遺棄罪,提起公訴。張偉紅則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

閻良區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雷某與張偉紅2004年5月登記結婚,次年3月生下兒子豪豪。豪豪患有先天性白化病。2005年7月15日,雷某將豪豪遺棄在渭南市臨渭區解放路南段東側一處城中村巷道內。後來,豪豪被渭南市站南派出所民警送到渭南市兒童福利院安置,2006年9月9日因病死亡。

法院還查明,2005年8月9日,張偉紅在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閻良派出所報警,稱其丈夫將孩子遺棄。

閻良區法院認爲,雷某對年幼患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幼子,有撫養能力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其行爲構成遺棄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閻良區檢察院根據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建議判處雷某有期徒刑一年。

1976年出生的雷某,曾因犯搶劫罪被閻良區法院判刑七年,2000年1月釋放。

對於張偉紅的附帶民事訴訟,閻良區法院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對其關於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求不予支持。關於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張偉紅未能提供票據予以明確。

2023年12月26日,閻良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雷某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偉紅的賠償訴求。

一審宣判後,張偉紅認爲對雷某判刑一年的刑罰偏輕。根據刑法規定,遺棄罪的量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4年1月5日,張偉紅向閻良區檢察院提請刑事抗訴,但因超過法定期限未被受理。對於此案附帶民事部分的判決,張偉紅已放棄上訴。不過她表示,將對2011年的離婚判決提出申訴。

她說,當時法院也被雷某騙了,“我兒子那時都死了5年,還判我每個月付200元撫養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