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科學家於當地時間7月17日揭示一個簡單而強有力的公式,雖不完全符合質能互換公式E=mc2,但解釋了爲何有些動物無論是奔跑、飛翔或游泳都能快過其他動物。

 

報道稱,這個稱爲“速度規則”的公式指出,若只有力量,無法決定最快速度,因爲陸地上的哺乳動物、鳥類和魚類只有在可使用儲存於肌肉組織的能量時,才能加速。研究人員在刊登於《自然生態學與進化》的報告指出,這項原則甚至也能回溯適用於恐龍。

 

速度規則

 

速度規則

研究人員發現,對於從肌肉到爆發力量的最佳體型是中等尺寸,例如獵豹、隼或旗魚。因爲尺寸太小,肌肉可能不足;太大,質量又太大。

 

研究人員解釋說,只要瞭解動物的體重和它移動的媒介,包括水、空氣或陸地,就足以計算出最大速度,準確度高達90%。

 

領導這項研究的萊比錫德國綜合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生物學家希爾特(Myriam Hirt)表示,體型最大動物並非最快速,長久以來一直讓科學家感到困惑。她告訴法新社,倘若肌肉是最重要因素,那麼大象最高速度就可達大約每小時600公里。反之,野豬每小時最高速度約34公里。換句話說,大型獸類在達到理論最高速度前,就耗盡了由肌肉提供的所謂厭氧能量。

 

鳥類中隼和鷹速度最快,時速遠超過140公里。獵豹是陸地最快紀錄的保持者,可輕鬆超越時速1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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