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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前發佈的相關消息,聯盟在接下來的賽季將會實施假摔犯規的規則調整,作爲裁判吹罰上的一次重大調整,這一點變動將會對新賽季的判罰空間起到相當大的影響。

以下是具體的判罰內容:

若在攻防回合當中被裁判判定爲假摔,對手球隊可獲得一次罰球機會,而被吹罰球員則記一次技術犯規,但這個技術犯規不會被列入個人犯規或者驅逐出場的次數當中。

而在吹罰當中,不必因爲假摔而停止比賽,需等到下一次停表時再執行判法。

其實聯盟早在2012年就已經針對假摔提出了規則,對於第一次假摔的球員會給出警告,二次假摔則是採取罰款,罰款金額逐次累加。如果假摔次數累計達六次,後續就有可能面臨大額罰單或者禁賽的風險。

這條規則看上去相當嚴格,但是在十年之後來看,從規則設立之初到現在,真正被處罰的球員寥寥無幾。這條規則的意義名存實亡。

至於爲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我們就必須迴歸到這條規則的最原始部分,究竟聯盟對於假摔的定義尺度在何處?

從聯盟規則的字面意思上解釋,假摔是指通過和對方球員接觸之後的誇大反應,試圖欺騙或者誘導裁判判罰,或者是引導球迷產生漏判想法的舉動。而真正判斷該球員是否爲假摔的標準在於他和對方球員接觸時的身體反應符不符合受力方向或者是力度。

簡單舉例,如果一名球員在和對手產生相對不明顯的對抗接觸之後跌倒,或者是對抗之後朝不同力度方向位置摔倒,即判定爲假摔。

從這個標準的字面概念來看,聯盟對於假摔的判定其實並不模糊,只不過在比賽進行當中,很多時候球員的過激反應會讓判罰標準產生偏頗。確實有一些球員非常善於假摔,甚至於在這個過程當中能夠多次達到欺騙的目的,導致裁判和球迷很難判定他在當下環境當中是否存在假摔的意圖。

不管是從上述規則還是我們的常規邏輯來看,假摔這個舉動確實是被很多人所詬病的,而聯盟爲了保證比賽的流暢觀賞性,也確實需要遏制這種故意的動作。但是在我們表達看法之前,個人一直存在着一個疑惑之處。真的有球員可以依靠假摔爲球隊帶來勝利嗎?

我們從規則調整的尺度上來看待這個問題,首先必須明確一點,規則的實施或者修改必須儘可能的避免存在灰色地帶,特別是考慮到未來關鍵時候的判罰很可能會影響一場比賽的最終走向,聯盟要做的事情就是儘可能的明確規則定義,減少後續可能存在的一些矛盾問題。

而從上訴我們說講的那條十年前的規則,僅靠這些簡單的文字講解確實很難分辨清楚,進而也導致他成爲了空有噱頭的表面文章,從而催生了一批以表演特長而立足聯盟的球員,甚至於那些演技足夠出色的球員,還能夠成爲聯盟當中的一段傳奇佳話。

很明顯,如果聯盟在這方面所設立的規則依然像此前那樣鬆鬆垮垮,那麼最終必然也會走向同樣的結果。所以,聯盟既然要在假摔方面設立新規,必然要足夠嚴格才能夠達到想要看到的效果。而嚴格執行規則的前提,就是需要在字面上對於規則做出明確的解釋。

還有一點是比較疑惑的,聯盟聲稱爲了保證比賽的流暢觀賞性不會在假摔回合當中立即終止比賽。但如果在一個進攻回合當中頻頻被裁判發現假摔舉動,然後全部累積到下個停表時刻再執行技術犯規的罰球。

這種場面想想都會覺得有多尷尬,這種判罰選擇又真的能夠保證比賽的流暢觀賞性嗎?這一點有待思考。

最後針對這項規則調整做一個簡單的總結,聯盟在近幾年不斷對規則實施修整,很顯然,他們在想辦法儘可能的彌補比賽漏洞以及提升觀賞體驗,對於這樣的積極舉措,我們確實應該給予支持鼓勵。

但畢竟聯盟已經按照這套既定的規則實施了數十年,很多東西並非是輕易就能夠改動的。

而對於假摔,如果在新賽季就立即實施的話,確實有可能會出現一些未知的矛盾,至少按照我們的一貫邏輯,新規則必然需要一段相當長時間的實施嘗試,後續通過數據的收集積累,對於一些不足之處進行彌補,確保大方向上不會出現問題之後纔會完全定下來。

至於我們所提到的假摔新規,在此前我們並沒有查到太多他們的嘗試經驗,最近的一次也就是休賽季的夏季聯賽。而在這短短一週的嘗試之後,就立刻在新賽季實行的話,確實有些操之過急了。

從規則的角度來看,不管是嚴格還是寬鬆,公平公正纔是最原始的部分,這也是所有競技運動規則的根基部分。而NBA作爲全世界最高級別的籃球聯盟,他們在這方面更加不能夠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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