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称,为缓解市区部分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维护交通秩序,经征求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结合交通管理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市区江南片区、江北片区、江东片区及仲恺片区的部分道路通过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封闭路口、设置单行道和路段限时段停车等措施,调整优化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

其中,对所涉及的道路在完善设置相关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后,相应调整的交通组织即予以实施,车辆和行人须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而对调整的限时段停车路段及单行道,则设定一个月适应期,即2018年10月1日至31日。交警部门提醒,适应期内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原则上给予警告和教育,适应期满后将通过现场执法及视频监控设备抓拍依法进行处罚。

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调整方案

来源:今日惠州网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