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佈通告稱,爲緩解市區部分道路交通擁堵情況,維護交通秩序,經徵求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結合交通管理實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市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江東片區及仲愷片區的部分道路通過增設中央隔離護欄、封閉路口、設置單行道和路段限時段停車等措施,調整優化市區部分道路交通組織。

其中,對所涉及的道路在完善設置相關的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標線及交通安全設施後,相應調整的交通組織即予以實施,車輛和行人須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而對調整的限時段停車路段及單行道,則設定一個月適應期,即2018年10月1日至31日。交警部門提醒,適應期內違反規定的駕駛人,原則上給予警告和教育,適應期滿後將通過現場執法及視頻監控設備抓拍依法進行處罰。

市區部分道路交通組織調整方案

來源:今日惠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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