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健客健身俱乐部:健身卡转让,需缴20%的手续费?合理吗?

点击下图链接了解详情↓

为了追求好身材或者是健康的身体,一些人会到健身会所锻炼,因为种种原因需要转让健身卡的人也不在少数。最近,市民宁小姐(化名)在转让自己的健身卡时,被要求缴纳转卡费,这样收费合理吗?

【点击下方观看视频↓↓】

*视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办卡容易转卡难 健身房称需收转卡费

近日,微博上一条关于转让健身卡时被健身房要求缴纳转卡费的微博,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讨论。记者联系上博主宁小姐了解到,去年她和同事趁着做活动,在惠安天姿健身中心办理了健身卡。但随着健身中心被合并,场所换到了距离比较远的地点。因此,宁小姐便决定将卡转让给朋友。谁知,当她和朋友一起来到合并后的新店,也就是三健客健身俱乐部办理转让时,竟被告知要缴纳转卡费。

宁小姐

过去转让,工作人员说手续费要按照他们现在2年卡价格1880元,也就是372元来收取。我有了解过是要收手续费,但是我没想到那么高。单张卡才一千多块,手续费都要收三四百块了。

宁小姐说,一开始工作人员并不同意转卡,后来提出了要收取手续费。但她认为,就算按照开卡价的20%来收取转卡费,也应该是以她去年与天姿健身中心签合同办卡时缴纳的价格为基准。

宁小姐

他就说我们是天姿健身中心转过来的,没办法再转卡。我问他为什么不行,他说要收取20%的手续费,我就问他20%是要收多少。我算一下应该是两百多元,因为我之前办卡是1300多元,他说要按他们现在的价格来算,所以现在手续费是372元。

就在宁小姐交了转卡费的第二天,记者来到位于惠安禹洲城市广场的三健客健身俱乐部。门店经理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如果宁小姐有疑问,也应该由她本人到现场来跟他们交涉。如果真的是俱乐部多收取了相关费用,他们愿意退还。但当记者提出要进行采访时,多次被他拒绝,并坚持只与消费者本人对话。

工商:转让费不能超过合同总价20%

其实,健身卡“转让费”已成为行业潜规则。不同的健身房,收取的费用不尽相同,从办卡金额的10%到30%不等。但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收费标准又是什么呢?

记者搜索相关信息发现,转让健身卡要交“转让费”、“过户费”的情况并不少见。今年以来,泉州市工商局就接到关于“转让健身卡额外收费”的投诉30起。因会员个人原因需要转让健身卡而收取的钱,称之为“转让费”,也可称之为“违约金”。但这笔费用,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也就是说,宁小姐要缴纳的费用,应该是按照当时她与天姿健身中心签合同时协商的价格。

泉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陈晓丹

当时做的活动价是这么多,就算是消费者个人原因要转卡了,他违约金也是按当时价格的20%来收取。如果是我们介入调解,我们会以这个做参考。

从宁小姐出示的合同来看,只规定“会员不得擅自转让、转借他人使用”,并没有写明转让需缴纳额外费用。同时,记者从三健客健身俱乐部了解到,当时两店合并后,天姿健身中心的会员统一转到他们店里来,在他们看来,这已经算是一次转让记录。但这样的说法,并没有得到专业人士的认可。

泉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陈晓丹

第一次转卡也不是消费者自愿的。其实健身房要收转卡费,是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在我们12315这边,我们就是根据双方的诉求进行调解。

律师:商家不能限制消费者选择权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健身房收取转卡费这一“业内规定”,并不具备任何法律依据。但如果商家能出示相关证据,证明造成自己的实际损失,可以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福建伟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鸿纬

因为他的权利义务已经被下一家健身房承受了。所以说他的权利义务应该由下一家来继续履行,原合同是有效的。像这种写明什么不能转让,不能停卡,或者是不能退卡的,是属于已经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律师建议,消费者在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浏览合同内容,并保存好合同原件及缴费凭证,同时,涉及到“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的内容,商家应该提前告知提醒,并在合同上用醒目的字体注明。如果遇到纠纷,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声明:本文为原创稿件,版权归新闻广角所有,转载请联系后台授权。

本台记者报道

领导说了

您的一个Zan

广角君工资涨3毛↓↓↓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