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速報!莆田原某局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罰款99萬元!

近日由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莆田市仙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鄭寧凡(正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發回重審後城廂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鄭寧凡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

(網絡配圖)

經查被告人鄭寧凡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49663元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

新聞回顧:原仙遊人社局局長鄭寧凡涉嫌受賄被公訴

海峽都市報(陳盛鍾 游龍熙)報道:9月8日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原仙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黨委書記、局長鄭寧凡(正科級)提起公訴。

經審查被告人鄭寧凡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送給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495400元美元5000元(摺合人民幣33871元)以及價值人民幣20000元的購物卡。故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其提起公訴。

新聞回顧:曾任仙遊縣教育局局長

海峽都報市7月24日:日前經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城廂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仙遊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局長(原仙遊縣教育局局長)鄭寧凡(正科級)立案偵查。

來源:東南網、莆田檢察、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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