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網消息:近日,雲南省政府印發《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將對符合條件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在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方面實施救助。

該救助制度將從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實施!

救助對象

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

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獲得救助:

1

戶籍具有云南省戶籍(或在雲南省領取居住證)

2

年齡0—6歲(其中,語後聾的聽障兒童申請人工耳蝸植入、肢體殘疾兒童申請矯治手術年齡可放寬至18歲)

3

家庭經濟狀況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殘疾兒童;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的殘疾兒童;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

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具體認定辦法,由縣級政府制定。

有條件的地區,可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範圍,也可放寬對救助對象家庭經濟條件的限制。

救助內容

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爲主要目的的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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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殘疾兒童眼科手術(包括白內障、青光眼、斜視、眼瞼疾病、角膜疾病、結膜腫瘤疾病等)、低視力患兒視功能訓練、低視力患兒助視器驗配及訓練、定向行走訓練及適應性訓練、支持性服務及輔助器具適配。

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聽覺植入手術(包括人工耳蝸植入手術等)、助聽器適配、聽力言語康復訓練。

言語殘疾兒童發聲及構音器官矯治手術、發聲功能和嗓音、言語康復訓練及輔助器具適配。

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包括術後調整外固定、外固定拆卸)、康復訓練(包括術後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後的康復治療、運動功能、轉移功能、認知能力、言語交流、日常自我照顧、社會參與能力等)及輔助器具適配。

智力殘疾兒童認知、語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等領域的康復訓練。

孤獨症兒童認知、情緒及行爲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會適應能力等領域的康復訓練。

救助標準

手術類

手術費最高補助2萬元(人工耳蝸植入手術費含植入手術、術後開機及4次調機費)。

康復訓練

每人每月補助2000元,每年最長不超過10個月。

輔助器具適配

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每人最高補助1000元(含產品及評估適配費用);裝配假肢、矯形器,每人最高補助5000元(含部件材料及製作費用);助聽器最高補助6000元(含全數字助聽器2臺、驗配及1年內調試);人工耳蝸產品最高補助7萬元。

特殊情況

多重殘疾的,按照相應殘疾類別救助標準給予補助,同一類救助服務同一年度內僅補助1次。

需持續進行的康復訓練,救助年齡範圍內,每年可申請1次康復救助。

縣級以上政府根據本地經濟狀況、殘疾兒童康復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可適當增加救助內容,提高補助標準。

殘疾兒童監護人可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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