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與書法之爭。‍

關於寫字與書法的區別,一直以來都是“專業書法家”與書法愛好者之間最大的分歧。書法愛好者基本上不把書法與寫字區別開。他們更願意從廣義上去理解和接受書法,把所有爲寫字而寫的字都稱之爲書法,所以,教孩子怎麼把字寫好的課外班就叫書法班,而且這樣的叫法大家都能明白,你要是叫他寫字班,卻沒有叫書法班好懂,大衆顯然已經普遍接受了這個概念。

對於寫字,我們是有着廣大的羣衆基礎的,只要愛好書法,拿起筆就可以寫。書法愛好者不會把他們寫的字和藝術牽扯在一起,他們只是拿它當作一種生活方式。現在社區街道,甚至農村都會有他們自己的書畫小團體,自娛自樂,自己舉辦展覽,也很開心。用他們自己的話說:不就是大家都有共同的愛好在一起玩兒玩,糾結那麼多幹嘛?

然而所謂專業的書法家卻不這麼認爲。不知道是出於要保持自己優越感的考慮,還是自己真的就比書法愛好者有着更深刻的理解,他們往往看不上書法愛好者書寫的文字,他認爲那是寫字,不是書法。甚至有的人強調,書法不一定要能認出來,好看和識讀性並不是書法的必要條件,而是要把書法的表現放在第一位,而把書寫內容放在其次,甚至更次,至於寫什麼無關緊要,只要我的線條有表現力,作品有視覺衝擊力,足夠標新立異,那就是好書法。

‍書法爲什麼不能離開寫字?‍筆者認爲,每一種藝術形式都有它自己生存的土壤,都有它的文化基墊,離開了這個文化背景,就什麼都不是。書法也是一樣,書法脫胎於漢字書寫,成一門獨立的藝術形式,這個不假。但是,如果脫離了漢字書寫,甚至放棄了書寫內容所傳達的信息,完全流於一種形式,那和西方的抽象表現主義繪畫又有什麼區別呢?

書法是以漢字書寫爲基礎的,這一點,誰都不能否認。爲什麼幾千年來就幾條墨線的變化,卻能成爲極具文化內涵的藝術形式呢?其原因就是除了筆墨和字形變化以外,它所書寫文字內容已經成爲整個書法作品的一部,文字中蘊含着的中國文化精髓纔是支撐起書法的脊樑。這就是爲什麼我們常寫“寧靜致遠”、“室雅蘭馨”,而不是隨便寫幾個字;爲什麼我們愛寫古詩、愛寫毛澤東詩詞?因爲我們需要將文字所傳達的情感、意境與我們的書寫結合起來,這纔是一幅完整的作品。

古人的書寫是以記錄、交流和認讀的實用性爲目的的,後來才逐漸成爲以藝術活動爲目的的書寫,當他們自覺的把書寫當作一門藝術的時候,他們所書寫的內容,也一併成爲這件藝術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也解釋了爲什麼西方表音文字不能發展出書法這樣獨特的藝術形式,而只有我們的漢字,這種由象形文字發展來表意文字可以作爲書寫內容,最終成爲一種藝術形式。幾乎每一個漢字都蘊含着深刻意義,同樣一個字符,中國的一個字符可以表達很豐富的內涵,而西方的一個字母,卻只能夠傳達一個音節。當我們放棄了文字內容的表達,而直接用圖形表達,即便你是用筆墨紙硯作爲工具材料,所書寫的作品和寫字母,又有什麼區別呢?

即使是我們平常很難認讀的草書,也有着它固定的草法,是有標準的,不是無法認讀,只是你不懂得草法,也就不明白書寫的是什麼內容。當然,也有可能是書寫的人不懂草書,只是在寫連筆字,草書不是簡單的連筆字,這也是判斷一個人寫的是草書水平的方法。如果有人和你說,你不認識,那是因爲這是書法藝術,它和寫字不一樣,那麼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他是在忽悠你,或者他自己都沒弄明白,書法的內容,應不應該被認讀。

放棄認讀的書法藝術,其實就是,離開了它的母體,獨立生存,而這種生存,和西方繪畫中的流派、主義一樣,在經過或長或短的一段時間之後,都會最終消亡。

爲什麼西方的文化藝術都是不斷的變化,推倒重來,而中國卻能一直延續至今。除了歷史發展的各種原因之外,東西方的文化和思維方式的差異,也很重要。蔣勳老師在《漢字之美》這本書中提到:圖像思考也是漢文化趨向快速結論式的綜合能力,與拼音文字靠聽覺系因的分析能力,可能決定了兩種文化思維的基本不同走向。而這種圖形化的思考,已經在從古文字轉變到現代文字過程中,被內化在漢字當中。因此,漢字成爲了既有圖形感,又具有豐富內涵的一種文字,是對自然事物高度抽象後形成的,這和西方所謂的抽象表現主義的抽象(因爲沒有具體形象而顯得抽象),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抽象。

​所以書法離開了漢字,就是死路一條。即便這些無法辨認的所謂書法,能一時激起人們的視覺新鮮感,其所能傳達的思想內涵,卻遠遠不如能夠認讀的漢字那麼豐富。再者,因爲他表達的不確定性,也無法界定它是書法、繪畫,還是其他?這樣的書法,事實上,已經不再是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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