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報快訊 據北京市監委消息,北京市新興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原副經理鄭清涉嫌嚴重職務犯罪,由東城區監委立案調查,已查明其構成單位行賄罪及挪用公款罪。鄭清,男,1966年3月出生,羣衆,北京市新興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原副經理,1988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幹部、主任科員、副處長。

新京報快訊 據北京市監委消息,北京市新興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原副經理鄭清涉嫌嚴重職務犯罪,由東城區監委立案調查,已查明其構成單位行賄罪及挪用公款罪。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鄭清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以及合同詐騙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繼續立案偵查,目前已經朝陽區檢察院批准予以逮捕。

鄭清簡歷

鄭清,男,1966年3月出生,羣衆,北京市新興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原副經理,1988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幹部、主任科員、副處長。

1993.09-1994.12 北京市新興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

1994.12-1998.11 北京市新興房地產開發總公司總經理;

1998.11-2001.04 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北京新興房地產開發總公司總經理;

2001.04-2009.04 北京市城市改建綜合開發總公司經理;

2009.04-2018.06 北京市新興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副經理;

2018.06 免去其北京市新興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副經理職務,保留副經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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