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將至,年味愈重。轉眼已經是農曆臘月二十七,當大部分人都沉浸在迎接春節的喜悅中時,法院的執行幹警們卻毫不懈怠、一如既往地奮戰在執行一線。近日,景縣人民法院抓住春節期間“老賴”返鄉過年的契機,開展了一系列“獵賴”突擊行動,收穫頗豐。

2016年農曆正月初六,宋某和聶某某在媒人的介紹下相識,兩人感情發展迅速,於同年4月份登記結婚,4月26日按照當地習俗舉辦了婚禮。然而,天有不測風雲。結婚還不到半年時間,小兩口就因爲變更房屋所有權人姓名等一些生活瑣事發生了矛盾,並於10月8日開始分居。分居後,宋某也曾和媒人多次去往聶某某家中賠禮,但事情並沒有因此迴旋。想到結婚半年來兩人風雨漂泊的感情,加上聶某某之前曾起訴過離婚的事實,宋某深感夫妻感情已然破裂,於是向景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彩禮退還問題是離婚糾紛案件中較爲棘手的一部分,本案中宋某先後通過媒人給予女方認家錢、見面禮、會親家錢等各種彩禮共計10餘萬元。對於這筆數額不小的彩禮錢,雙方當事人各持一詞、互不相讓。法院經審理,最終於2017年8月25日作出如下判決:准予原告宋某和被告聶某某離婚,原告給付被告在原告處的個人陪嫁物品,被告返還原告婚前彩禮4.5萬元,並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履行完畢。

如果你認爲一紙判決,就能夠徹底平息這起離婚風波,那或是低估了被告的僥倖心理。眼見判決書已生效,也到了聶某某該退彩禮的日子,宋某非但沒有等來本該屬於自己的那筆錢,反倒是招來口舌之爭。宋某越想越氣,於是向景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主辦法官杜振剛多次與被執行人聶某某電話聯繫,對方態度較爲強硬,處於狡辯狀態。於是,杜振剛決定通過拘留的方式震懾被執行人,逼其就範。1月30日一大早,執行局接到線報稱被執行人聶某某正在廟鎮家中,杜法官立刻集結執行幹警,驅車趕往指定地點。爲保證計劃順利實施,幹警們僞裝成收水費的叫門,聶某某果然放鬆了警惕,聞聲打開了門。進門後,幹警們依法出示了相關證件和文件,並向聶某某說明了來意。最開始,被執行人聶某某裝作一無所知的樣子,數次避開法官問話,顧左右而言他;後來感覺拘留實在躲不過,聶某某又開始故意拖延時間,一會兒洗臉刷牙、一會兒找衣服、拿被褥。上了警車之後,當法官問及什麼時候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時候,被執行人仍然不停狡辯,一口咬定自己是冤枉的,甚至以哭鬧的形式影響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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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間,執行幹警們繼續做被執行人聶某某的思想工作,告訴她“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逃避永遠解決不了問題。與此同時,杜振剛也多次與聶某某家人溝通,希望他們能夠輔助勸解被執行人配合執行。最終,聶某某家人主動請求解決問題,並一次性足額交付欠款。至此,這起離婚引起的風波徹底平息,宋某和聶某某也都回到了各自的生活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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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愛情的歸宿,更牽扯着孩子甚至是男女雙方的原生家庭。所以,在婚姻中,雙方都應該多一分包容、少一分計較,且行且珍惜。即便萬般無奈下,婚姻走到了盡頭,也該好聚好散,給彼此多留一些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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