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號下午3點半左右,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指揮中心民警,在指揮調度平臺上發現了一臺無牌白色甲殼蟲轎車,在相連的4個超速點都被測出超速違法行爲,正一路向延吉方向駛來。然而,電子監控所抓拍的照片,讓民警十分驚訝。

高速民警蔣迪說:“民警在保存違法信息照片時看到,照片上副駕駛座位上的女士整個人的身體已經大部分離開自己的座位,全然不顧行車安全,身體緊緊依偎在駕駛員身上,而最讓人驚訝的是,這兩個人竟然保持這樣的坐姿連續超速行駛十幾公里。”

高速民警通過查詢車輛行駛軌跡,最終在延吉北收費站將車輛攔截。根據相關法規,男子雖被多次抓拍,但超速行爲是連續性的,因此對他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他還因妨礙安全駕駛行爲被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2分。另外,民警還對車內的女士進行批評教育。

啥是 “妨礙安全駕駛行爲”?

高速民警介紹:是指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時實施影響駕駛安全的行爲。例如駕駛中雙手脫離方向盤、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

民警提示:

開車還不忘玩鬧、搞怪、耍酷,是將交通法規與交通安全置於腦後,是對自己、他人和家庭極不負責的。一時的疏忽,可能就會帶來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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