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号下午3点半左右,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指挥中心民警,在指挥调度平台上发现了一台无牌白色甲壳虫轿车,在相连的4个超速点都被测出超速违法行为,正一路向延吉方向驶来。然而,电子监控所抓拍的照片,让民警十分惊讶。

高速民警蒋迪说:“民警在保存违法信息照片时看到,照片上副驾驶座位上的女士整个人的身体已经大部分离开自己的座位,全然不顾行车安全,身体紧紧依偎在驾驶员身上,而最让人惊讶的是,这两个人竟然保持这样的坐姿连续超速行驶十几公里。”

高速民警通过查询车辆行驶轨迹,最终在延吉北收费站将车辆拦截。根据相关法规,男子虽被多次抓拍,但超速行为是连续性的,因此对他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他还因妨碍安全驾驶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另外,民警还对车内的女士进行批评教育。

啥是 “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高速民警介绍:是指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实施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例如驾驶中双手脱离方向盘、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

民警提示:

开车还不忘玩闹、搞怪、耍酷,是将交通法规与交通安全置于脑后,是对自己、他人和家庭极不负责的。一时的疏忽,可能就会带来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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