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有車有房還認定貧困戶!昆明通報11起官僚主義問題...

來源 亦然 春城晚報

路政大隊領導四次不參加扶貧會被處分,昆明通報11起幹部問題

6月14日,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從昆明市黨風廉政網獲悉,近日,昆明市紀委監委通報11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相關問題。

1.尋甸縣政協委員聯絡委主任趙洪鐘、雞街鎮黨委書記楊正福、清水海管理局規計處副處長肖尤宏、柯渡鎮組織委員李進榮亂作爲問題。

在實施2012年宜居農房建設過程中,雞街鎮黨委政府爲了完成上級下達的就地新建(拆除重建)指標任務,虛報農戶建房情況,安排彩己村委會對沒有能力新建住房的農戶按照修繕加固實施,在統計上報情況和兌付補助資金時,安排鎮扶貧辦把一部分實施了修繕加固的農戶上報爲就地新建(拆除重建)戶。時任雞街鎮黨委書記趙洪鐘、鎮長楊正福、分管副鎮長肖尤宏、扶貧助理李進榮工作履職不盡責、監管工作不深不實,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2019年2月,趙洪鐘、肖尤宏、李進榮受到通報問責,楊正福還因其他問題受到誡勉問責。

2.尋甸縣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孫志奎、柯渡鎮國土資源所所長楊文誌亂作爲、不作爲問題。

柯渡鎮國土資源所於2012年至2015年期間,違規以製圖費、測繪費等名義向轄區內1134戶農村建房農戶收費共計61.7萬元,並將41.8萬元用於該所日常開支。楊文誌作爲柯渡鎮國土資源所所長,對向農戶違規收取費用負有直接責任,違反羣衆紀律,亂作爲;時任柯渡鎮副書記孫志奎作爲該鎮國土資源所聯繫領導,工作履職不盡責、監管工作不深不實,對向農戶違規收取費用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孫志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楊文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取費用已退還農戶。

3.東川區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謝松亂作爲、不作爲等問題。

2017年7至12月,東川區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在運營過程中未認真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對公司大額資金支出未報告區國資局;扶貧貸款用於非扶貧領域。謝松作爲東川區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違反相關規定亂作爲、不作爲,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3月,謝松受到撤職處分。

4.祿勸縣雪山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陳煥失職失責問題。

陳煥作爲雪山鄉拖木泥村委會掛鉤聯繫領導、動態管理工作隊長,在2017年8月開展的動態管理工作中未認真督促村組幹部入戶走訪排查,審覈把關不嚴,工作不實不細,導致該村石某某戶在已購有商品房的情況下仍被違規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12月,陳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祿勸縣交運局路政大隊教導員汪鯤華失職失責等問題。

汪鯤華作爲雪山鄉樂烏村委會脫貧攻堅工作包村領導,未認真履行包村職責,對包村工作落實不堅決、不到位,未按照要求開展雪山鄉樂烏村委會遍訪工作和“拉網式”排查工作,且4次未參加雪山鄉脫貧攻堅工作會議,違反了工作紀律。2019年3月,汪鯤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富民縣永定街道西邑村委會大學生村官許俊失職失責問題。

永定街道白石巖村委會在2018年脫貧攻堅工作中,沒有認真學習掌握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在製作白石巖村級施工圖(實施方案)和填寫《富民縣永定街道白石巖村委會2018年至2020年脫貧攻堅施工圖(實施方案)村級》表時,未按照上級要求如實準確統計數據、完善臺賬資料,導致施工圖和村級表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人數統計錯誤;村級表內容不全,產業扶貧、資產收益扶貧所用資金沒有統計等問題。許俊作爲白石巖村委會大學生村官、專職副主任、扶貧工作信息員和具體經辦人,對上級交辦的工作消極對待,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履職不到位,工作不嚴不實,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2月,許俊受到通報問責處理。

7.富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中隊中隊長劉玉貴失職失責問題。

2017年7月在開展貧困戶精準識別工作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中隊中隊長劉玉貴在負責貧困對象數據複覈車輛信息查詢工作時,工作作風不實,履行職責不力,未查出張某某和王某某名下的車輛登記信息,導致上述兩戶名下有機動車仍被識別爲建檔立卡戶,造成了不良後果及影響。2019年2月,劉玉貴受到通報問責處理。

8.富民縣赤鷲鎮咀咪哩村委會主任李正富失職失責問題。

在2016年城鄉低保對象專項清理整治工作中,時任赤鷲鎮咀咪哩村委會主任李正富,沒有認真按照低保整治有關政策要求對轄區內享受低保待遇人員進行認真清理,致使轄區內子女有贍養能力、有安全住房等不符合領取低保條件的14戶15人,在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間違規領取了低保金,造成了財政資金損失。2019年1月,李正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民政局、赤鷲鎮民政辦等相關責任人員已受到相應處理。

9.晉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範文波失職失責問題。

2016年,晉寧縣雙河彝族鄉荒川村被列入省級規劃示範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並獲得省級統貸資金補助200萬元。該資金於2017年7月撥付至晉寧區財政局後,雙河鄉政府未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的建設內容實施,增加了廣場建設和民族文化包裝兩個建設內容。由於增加的建設內容與上級文件相違背,多次對設計方案進行修改,影響了項目的正常推進,直到2017年10月區委扶貧專項領域巡察時,該項目仍未開始施工,補助資金200萬元仍滯留在晉寧區財政局。時任雙河彝族鄉副鄉長的範文波作爲城建辦的分管領導,工作責任心不強,對分管部門的建設項目不重視,造成了不良後果及影響。2019年3月,範文波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10.宜良縣竹山鎮烏舊村黨總支書記趙雲華亂作爲問題。

趙雲華在協助相關部門收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的工作中,本應在2017年12月,將竹山鎮烏舊村享受國家減免政策的16名三、四級殘疾人新農合保費共計2880元退還各參保人。但截至2019年2月11日,趙雲華仍未將16名三四級殘疾人的新農合保費退還給參保人,在羣衆中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4月,趙雲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保費已退還各參保人。

11.石林縣西街口鎮雨布宜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衝林亂作爲等問題。

王衝林在2018年烤煙合同分配過程中,未按照相關規定將烤煙種植的政策在羣衆中進行宣傳動員,並在分配烤煙種植計劃面積中優親厚友、亂作爲,致使村組幹部多佔菸葉種植收購指標,在羣衆中造成不良影響,於2019年3月受到誡勉問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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