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一建材商疑從偃師法院院長辦公室墜樓身亡,調查組已介入)

6月14日上午,河南洛陽偃師市男子曹志偉再次來到偃師市法院反映問題時,從三樓墜下身亡。死者妻子稱,丈夫是從偃師市法院院長辦公室墜下的。

偃師市法院相關負責人回覆上游新聞記者稱,洛陽市委和偃師市委成立的聯合調查組已介入調查,待調查結果出來後會通報相關情況。

據瞭解,今年43歲的曹志偉和57歲的樊佔應等3人,合夥開了偃師市海發建材有限公司。企查查信息顯示,樊佔應持股65%,曹志偉持股30%。

▲曹志偉墜樓處。圖片由死者家屬提供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兩份判決書顯示,2016年1月,曹志偉與樊佔應簽訂了租賃承包海發公司的經營合同。合同簽訂後,曹志偉認爲樊佔應不按合同交接,生產經營權被侵犯,將樊佔應告上法庭。2017年4月偃師市法院作出判決,雙方不服,上訴至洛陽市中院。2017年9月,洛陽市中院維持了原判。

曹志偉妻子王耐玲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洛陽市中院作出判決後,曹志偉還是不滿,一年多來多次去偃師市法院反映相關情況。

6月14日上午10時58分,曹志偉獨自一人來到偃師市法院找到院長徐朝陽。當日下午1時30分許,她接到通知,曹志偉出事了。隨後她趕到偃師市人民醫院太平間,見到了丈夫遺體,“進去法院7分鐘,人就出事了。”

偃師市110指揮中心稱,墜樓事件發生後,法院工作人員撥打了報警電話。

▲死者妻子稱,曹志偉是從法院院長辦公室墜下的,但院長未正面回應。圖片由死者家屬提供

王耐玲稱,曹志偉是從偃師市法院院長徐朝陽辦公室墜下的。對此說法,徐朝陽並未正面回應。他回覆上游新聞記者稱,此事發生後,洛陽市委高度重視,召開了多次會議。

偃師市法院相關負責人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曹志偉從三樓墜下後,該院工作人員急忙撥打了120,還是沒能搶救回曹志偉的生命,該院對此深表痛心,“是跳樓還是墜樓,現在不方便說,聯合調查組正在調查。”

樊佔應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曹志偉雖然和他有矛盾,但人死爲大,他準備去看望王耐玲。此外,他也準備找聯合調查組說明上述合同糾紛案的相關情況,以便弄清事情原因,“一個案子,判得原告和被告都不滿意。”


楊藝 本文來源:重慶晨報上游新聞 責任編輯:楊藝_NBJ1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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