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報快訊 據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官方微信消息,日前,經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紀委監委對原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佘寶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佘寶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和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犯罪,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

新京報快訊 據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官方微信消息,日前,經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紀委監委對原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佘寶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佘寶慶理想信念喪失,權力觀念異化,私心貪慾膨脹,紀律底線失守,把組織賦予的職位和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把國企改革視爲個人發財的絕佳機會,明修棧道搞改制,暗度陳倉行貪腐。從一開始就有預謀地通過隱匿資產、侵吞款項等手段,貪污鉅額國有和集體資產,挪用鉅額公款,並通過串供、銷燬財務賬冊等行爲對抗組織審查;無視組織紀律和原則,嚴重違背“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違規投資入股多家關聯企業,冒集體企業之名,頂國有企業光環,行個人低價獲得優質資源之實。

佘寶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和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犯罪,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佘寶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佘寶慶簡歷

佘寶慶,男,1947年6月出生,漢族,安徽休寧人,中共黨員,在職大專學歷。

1972年1月至1975年6月,在上海新建塑料廠工作;

1975年6月至1977年7月,任黃浦區手工業局七·二一大學教師;

1977年7月至1978年10月,任上海金陵無線電廠生產科黨支部書記;

1978年10月至1983年10月,任上海金陵無線電廠副廠長;

1983年10月至1996年7月,任上海金陵無線電廠廠長;

1996年7月至2000年3月,任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總裁;

2000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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