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下称《公告》),围绕逐步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和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评级标准,提高评级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具体来看,《公告》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协同债券市场评级机构业务资质的审核或注册程序,对于已经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9月5日的公告,包括此前接受处罚的大公国际在内,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协会会员中共有10家评级公司。 其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穆迪(中国)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虽是协会会员,但截至9月5日,尚未完成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注册;而大公国际因为受到处罚,目前已经暂时丧失银行间和交易所评级资格。

8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监会分别暂停了大公国际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业务、证券评级业务,期限为一年。6月,证监会、央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启动联合检查,主要针对证券评级机构存在的评级虚高、评级泡沫,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等突出问题。对大公国际的处罚就是上述联合检查的结果之一。

《公告》提出,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公告》显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相关分支机构和自律组织有权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和自律调查,必要时可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联合调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自律规则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自律处分。同时,将建立健全评级监管及自律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并将逐步统一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市场化评价。

此外,《公告》还对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和业务制度,防范利益冲突,统一评级标准,保证评级质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央行称,《公告》的发布是完善债券市场管理制度、推进债券市场联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监管统一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进一步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和评级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恒丰泰石(北京)资本管理公司总经理韩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公告》的推出主要有四大好处:第一,有利于评级机构提升评级质量、提升竞争程度、促进评级行业发展。第二,有利于监管机构加强对债券发行主体和评级机构的监管,防范监管套利。第三,有利于债券投资者对处在两个市场之中的债券进行价值评估和风险评估,改善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债券市场的割裂状况。第四,有利于跨市场的债券发行人降低评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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