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理论中“火”概念的内涵很丰富,应用也相当广泛,探究中医理论“火”概念的发生及其嬗变过程后不难发现,中医“火”概念的发生是以生产生活中须臾不能离开的常识的火为其原型,经过取象类比思维,逐渐抽象出了具有气、阴阳、五行哲学意义的“火”概念,并以此为指导构建了中医理论中“火”的概念及其相关理论。

01
生产生活常识中的“火”


火的发现和利用加速了人类进化和人类文明的进程。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人们发现火是须臾不能缺无的最基本的物质之一,正因为人类生存对火的极大依赖,故有“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尚书正义》)的记载。

因而对火的观察亦十分认真和细致,认识到火具有温热、色赤、烧灼,火焰具有明亮、升腾向上等特性和作用,这一认识是中华民族文化,尤其是中医理论“火”概念抽象的原型和思维背景。

古代哲学家由此而总结出了火也是“气”存在的一种方式,“火,即是气”(《素问集注·卷二》)故也称“火气”,火性属阳,以及火的五行特性等结论。在此认识的基础上逐渐地构建了中医学的“火”概念及其相关理论。

02
五行中的“火”


古代哲学家在进行五行理论构建时,是通过对包括“火”在内的、人们生产生活中最基本物质为其抽象的原型,经过长期的观察和分析,运用取象类比思维逐渐形成了五行学说,并以此来解释宇宙万物特性及其广泛联系。

正如《尚书·洪范》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所谓“火曰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焚烧、明亮、上升等特性及作用,哲学家以此进行类比,将凡具有上述特性及作用的事物之属性皆概括为“火”,此时“火”表示的是具有上述特性及作用的事物之五行特性而非“火”的原型。

五行理论在这一思维方式的指导下,将方位中的南方、季节中的夏季、气候中的暑热、颜色中的赤色、滋味中的苦味等事物的五行属性皆概为“火”。人体的心、小肠、脉、舌、汗、喜、笑等五行属性亦用“火”概括。中医理论在“火曰炎上”的哲学内涵指导下,构建了以“火”为“纽带”的人体心系统与自然界相关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生态“链”。

这一五行中“火”的模型是中医学研究心系统生理、病理的思维基础,也是指导中医临床对心系统疾病的定位诊断、病势判断、处方用药乃至取穴刺灸的依据。

03
六气中的“火”

在气是构成宇宙万物本原的哲学背景下,“火”亦是气,是物体在特定状态下存在的另一方式,故亦称火为“火气”。

“六气”是中医学对自然界三类六种气候的抽象概括,即有气的流动(即风,或曰风气),有温度(也叫气温)变化(即寒、寒气,热、热气,暑、暑气),有湿度变化(即湿、湿气,燥、燥气)。

热气和暑气同是盛夏气温偏高的气候特点,五行属性都属“火”,《内经》为了区分二者,于是将热气命之为“君火”,暑气命之为“相火”(《素问·天元纪大论》)。

后世医家虽然对此有不同注释,使其内涵发生了变化,但其本义在于区分热气和暑气,这是“君火”“相火”概念产生的源头是不争的事实。

04
六淫中的“火”

六淫是六气失常后成为致病因素的称谓,故曰:“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以之化之变也。”(《素问·至真要大论》)显然,“火”作为病因概念是在火即是气及五行理论背景下产生的。

中医理论认为,火邪属性为阳,有炎上、升散、烧灼的性质,具有热象、伤津、耗气、伤人上部、易于生风动血、犯扰心神、腐肉成脓生疮等致病特点。可见“火”作为病因概念及其性质和致病特点的抽象,无不是以常识概念中的火为原型,结合临证经验,然后运用类比思维加以总结认识的结果,火疫(或曰火疠)概念的形成亦是如此。

中医临证进行病因辨证都是以上述的认识方法为思维背景,对火淫证候、火疫证候进行分析辨证的。大凡经过辨证所确认的火邪、火疫所致之证,务必以苦寒泻火、清热解毒之法治之。

05
药食四气(性)中的“火”

在火亦是“气”的哲学背景下,《内经》认为药食之气(即性)中的温性、热性亦为“火”(《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并指出“水为阴,火为阳。阳为气,阴为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马莳对此有十分贴切的注解,认为“气味(复词偏义)太厚者,火之壮也。用壮火之品,则吾人之气不能当之而反衰矣。如用乌、附之类,而吾人之气不能胜之,故发热。气味之温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则吾人之气渐尔生旺而益壮矣。如用参、归之类,而气血渐旺者是也”(《素问注证发微·卷二》)。

丹波元简更为简洁明了地指出:“壮火、少火,承上节文发热以喻之,气薄喻少火,厚喻壮火”(《素问识·卷一》)。

这一认识对指导临证组方选药有重要指导意义,十分明确地指出了药物既能治病亦能“致病”的双重性。

但明代温补理论兴起以后,壮火、少火概念的内涵发生了转移,转变后的壮火、少火已非《内经》之本义。

上述“火”概念的内涵均是以常识中的“火”概念为思维背景,在气和五行的哲学理论指导下发生和演变的。

这一发生和演变过程可概括为:常识中的“火”概念→抽象出气和五行理论中的“火”概念→六气概念中“火”概念(又分化为“君火”热气和“相火”暑气)→结合医学实践及“火”亦是气的哲学基础,分别抽象出六淫概念的“火”(火邪、火疫)和治病药物之温性(少火)、热性(壮火)为“火”。

中医理论中另一类“火”概念的发生则是以气和阴阳理论为哲学背景形成的。

现今将擅长“扶阳抑阴”治法者称之为“火神派”,就是指该学派将马莳所解“乌附之类”(即“壮火”)药物运用得“出神入化”而得名。

本文摘自:《黄帝内经》二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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