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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创办于2010年,是中国大陆目前唯一的建设工程法律连续出版物。经多年发展,《评论》及其关联的“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与争议解决年度高峰论坛”已经成为建设工程法律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交流平台。《评论》自2014年起每年举办年度征文比赛。现将2019-2020年度有奖征文比赛方案公布如下。欢迎诸位师友转需周知,甚谢。

同时,为鼓励中国建设工程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评论》将举办2019-2020“年度建设工程案件优秀判决书”“年度建设工程案件优秀代理词”“年度建设工程法律领域优秀调研项目”“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发展事件”和“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新人”等五个奖项的评选活动。各奖项由《评论》编委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审。获得奖项提名的人员将受邀出席2019-2020“《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年度颁奖晚宴”。(详见下述推文第二部分)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2019—2020年度有奖征文方案

主办单位:法律出版社

评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支持单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宁波仲裁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和北大法律信息网。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采用限定主题方式,本次征文仅限于下列主题:

(1)工程合同无效及其处理;

(2)工程索赔的逾期失权;

(3)工程款优先权放弃与限制;

(4)海外工程特殊法律风险(可择诸风险之一作为选题);

(5)海外工程的保函或担保;

(6)工期责任;

(7)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特殊问题;

(8)EPC合同(与施工合同比较)。

二、征文要求

(1)文章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至10000字,但确有必要者篇幅可适当增加;

(2)文章具有较高实务性或理论性;

(3)文章作者应确保文章的原创性,不得“一稿多投”,并同意授权《评论》在文章获奖后适时发表。投稿人一经投稿,即视为接受文章查重,并接受投稿文章以匿名方式通过“建设工程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进行原创性异议公示;

(4)投稿文章先由《评论》编委会初审,并选定20篇入围文章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匿名独立评审;

(5)为保证本次征文评选的公正性,《评论》编委会成员和其他参审人员的文章不参与评选,评审过程中不披露投稿文章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

(6)投稿文章须以word版形式在接受征文投稿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中,并在邮件主题栏标注“征文”。

三、征文时间安排

接受征文投稿的起止日期:2019年6月18日至10月31日

评审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颁奖日前

颁奖时间:2020年3月(具体日期待定)

四、征文奖励

本次征文比赛评出10篇优秀文章,获奖文章将刊登于《评论》第十二辑。对获奖文章作者给予如下奖励:

(1)每篇优秀文章奖励人民币3000元(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依法缴纳);

(2)征文获奖作者将受邀出席2020年3月于北京举办的“《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年度颁奖晚宴”并获颁优秀征文证书。部分征文获奖作者将受邀发表主旨演讲。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编委会

2019年6月17日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

2019-2020年度奖项申报通知

本次评选为公益性质活动,不向各奖项申报人或推荐人收取费用。

2019-2020年度各奖项评选方案如下:

一、支持单位

法律出版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宁波仲裁委员会和北大法律信息网。

二、奖项及申报要求

各奖项申报均接受自己申报或他人推荐。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年度建设工程案件优秀判决书

“年度建设工程案件优秀判决书”的申报人或推荐人应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或各地方法院网站公示的、判决日期在2019年的判决书(不限于终审判决书),并就每篇判决书提交一份500字以内的《申报/推荐说明》(模板见附件,下同),重点介绍申报或推荐的判决书至少在以下某一方面具有突破或创新:

(1)对于裁判规则缺乏或者不明确的涉及建设工程领域的争议问题建立明确的裁判观点,且说理充分、严谨;

(2)对于涉及建设工程领域的既有裁判规则有重要补充、完善;

(3)对于涉及建设工程领域的争议事实的查明和证据论证有创新妥适的处理方法。

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量提交的判决书和《申报/推荐说明》,独立、客观地对申报判决书评分,评选出不超过5篇提名判决书。本奖项最终在提名奖中评定一篇获奖判决书。

(二)年度建设工程案件优秀代理词

“年度建设工程案件优秀代理词”的申报人或推荐人应提交2019年开庭审理的建设工程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代理词,并就每篇代理词提交一份《申报/推荐说明》,简述案情(不超过500字),并重点介绍相关申报或推荐理由(不超过500字)。

申报人或推荐人提交代理词前,需自行对案件当事人名称和其他涉密信息进行处理,确保本次申报不侵犯他人保密信息。

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量提交的代理词和《申报/推荐说明》,独立、客观地对申报代理词评分,评选不超过5篇提名代理词。本奖项最终在提名奖中评定一篇获奖代理词。

(三)年度建设工程法律领域优秀调研项目

申报或推荐“年度建设工程法律领域优秀调研项目”须满足如下条件:

(1)于2019年完成并发表;

(2)是对建设工程法律领域某一问题的系统性调研项目,调研项目成果不少于5万字;

(3)须属于非政府机构(如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仲裁机构等)关于建设工程法律领域的调研项目,并且不是政府机构委托调研的项目。

“年度建设工程法律领域优秀调研项目”的申报人或推荐人应提交调研项目成果,并就每一调研项目成果提交一份500字以内的《申报/推荐说明》,重点介绍相关申报或推荐理由。

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量提交的调研项目成果和《申报/推荐说明》,独立、客观地对调研项目评分,评选不超过5个提名调研项目。本奖项最终在提名奖中评定一个获奖调研项目。

(四)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发展事件

申报或推荐“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发展事件”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发生于2019年;

(2)对建设工程法律领域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3)限于由非政府机构(如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仲裁机构等)或个人发起、组织或推动的事件。

“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发展事件”的申报人或推荐人应提交申报事件相关材料,并就每一申报事件提交一份500字以内的《申报/推荐说明》,重点介绍相关申报或推荐理由。

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量提交的事件相关资料和《申报/推荐说明》,独立、客观地对申报事件评分,评选出不超过5个提名年度发展事件。本奖项最终在提名奖中评定一个获奖年度发展事件。

(五)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新人

“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新人”的候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出生日期在1990年1月1日或以后;

(2)目前正从事建设工程法律领域相关工作。

申报人或推荐人需提交《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新人申报表》(模板见附件)和一篇候选人撰写的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原创文章,文章字数为5000至10000字。候选人应确保文章的原创性,文章一经提交,即视为接受评审委员会对文章查重。

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量候选人的原创文章和《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新人申报表》内容,独立、客观地对候选人评分,评选不超过5位提名人员。本奖项最终在提名奖中评定一位获奖年度新人。获奖文章将刊登于《评论》第十二辑。

以上各奖项的最终获奖人员将于2020年3月举办的“《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年度颁奖晚宴”上揭晓。

三、申报地址和时间安排

申报地址: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栏标注“奖项申报”)

奖项申报材料接收起止日期:

(1)“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新人”奖项: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其余奖项:2019年6月18日至2020年1月15日

评审起止日期: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2月15日

颁奖日期:2020年3月(具体日期待定)

四、奖项颁发

获得奖项提名的人员将受邀出席2020年3月于北京举办的“《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年度颁奖晚宴”。主办方将于晚宴现场公布各奖项的最终获奖名单,并对获奖人员颁发获奖凭证。部分获奖人员将受邀发表主旨演讲。

获奖人员名单将在颁奖晚宴后于“建设工程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发布。

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申报/推荐说明“、“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年度新人申报表”。

☟轻戳「阅读原文」下载相关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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