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關於啓用新印章的公告

各單位:

因全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我院按照市檢察院批覆同意的《基層院內設機構改革方案》規定的內設機構名稱制作了新印章,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合併更改爲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一部,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更改爲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二部,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科更改爲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三部,新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四部(負責公益訴訟檢察),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更改爲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五部,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科更改爲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六部(含控告申訴、人民監督),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治處更改爲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自2018年9月13日起正式啓用新印章,原偵查監督科、公訴科、民事行政檢察科、刑事執行檢察科、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案件管理科、控告申訴檢察科、政治處印章同時作廢,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新印章圖樣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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