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9月11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我院邀请6名人民监督员进行旁听并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进行评价。

庭审现场

9月11日

公诉人对5名被告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阐述、出示相关证据并进行了说明。公诉人出庭规范,举证扎实、询问主动流畅,举证质证思路清晰、逻辑性强、用词得当,并就被告人所涉嫌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以及案件涉及法定、酌定的相关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及必要的释法说理。

点评监督

“庭审活动共进行8个多小时,节奏紧凑、张弛有度,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次活动加深了我们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认识,拓宽了监督渠道,提升了监督能力和水平,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人民监督员纷纷感慨到。

根据旁听情况,人民监督员还仔细填写了《公诉人庭审评价表》,对公诉人出庭表现进行客观评价。

近年来

我院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通过“公众开放日”全面了解检察工作,到参与决定犯罪嫌疑人捕与不捕的公开审查,再到旁听公诉案庭审,总能看到人民监督员的身影。通过人民监督员的一系列监督,有效强化了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制约,推动了检务公开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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