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深圳市政府出臺了一個《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對樓市而言,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文件。

深圳歷來是改革的先行先試者,30多年前的土地制度改革就是從深圳發端的。今天深圳出臺的文件無疑是爲了落實19大報告關於住房改革的精神。

19報告關了住房制度共有49個字,最重要的是10個字: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但如何正確理解這10個字?深圳市在文件裏率先給了回答。多主體供給列了8條,多渠道保障有6條。明確提出了未來商品房只佔40%,其餘是人才房、安居房、公共租賃房,各佔二成。

而且還提出要搞貨幣補貼,探索採用住房租賃券的形式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和人才安居補貼。

這是1998年房改之後住房制度的又一次重大變革,可以稱之爲二次房改。

深圳的文件裏沒有提及土地制度的變革,可能與深圳的特殊性有關,深圳已經沒有多少農村集體土地了。希望其他城市在這方面有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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