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公開宣判兩起涉黑案件 38人受到法律制裁

  新華社石家莊9月14日電(記者楊帆、李繼偉)記者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法院和邯鄲市魏縣人民法院14日依法公開宣判了兩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分別是李騰等13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以及李懷軍等25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部分主犯獲刑25年。

  2015年,以被告人李騰爲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趙縣境內公然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爲。組織者李騰通過實施一系列的獎懲制度強化對整個組織的管理,採取經濟控制和精神控制等方式維繫組織關係;該犯罪組織具有較強的經濟基礎,共實施聚衆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窩藏、故意傷害、保險詐騙等犯罪事實10起,違法事實2起,對趙縣縣域及周邊區域的社會生活和經濟秩序等造成極大破壞。

  鹿泉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騰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衆鬥毆罪、保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窩藏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2名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衆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十六年六個月不等。

  另一案中,以被告人李懷軍爲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成立的“翼龍貸魏縣辦事處”(後更名爲“翼龍貸魏縣營運中心”),採取敲鑼打鼓、擺靈堂、非法拘禁等暴力、軟暴力手段,多次到周邊多個區縣進行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24起,插手民間經濟糾紛,稱霸一方,在當地及周邊形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魏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懷軍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24名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至十六年不等。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河北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涉黑惡案件一百餘件。人民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編輯: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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